第四十章 小型的非暴力抵抗
指挥官,他说小队长要由选举产生是不合军纪的,撤销业已下达的任命尤为一切法纪所不容。
于是我们开了一个会,决定进行抵制,我把进行“非暴力抵抗”的严重后果告诉大家,但是大多数人还是投票赞成这个决议,即除非撤销业已任命的小队长,并给救护队队员机会选举他们自己的队长,大家就将被迫停止军事训练和周末露营。
然后我写了一封信给指挥官,告诉他,他拒绝我的建议的回信令人多么失望。我向他保证,我并不追求什么权力,我热切希望的是做事。我还举了先前的例子给他。我指出,波耳战争期间,我在南非印度救护队里虽然并没有官衔,葛尔威上校和救护队之间从来没有过什么不团结的事,上校要采取什么措施,总是先征求我的意见,以便弄清楚队里的愿望。我还把头天晚上所通过的决议附给他。
这对那个指挥官并没有产生什么好结果,他认为我们的集会和决议对于纪律是一种严重的破坏。
我因此给印度事务大臣写了一封信,把全盘经过都告诉他,还把决议附给他。他回信解释说,南非的情形不同,还要我注意,按规定,小队长是由指挥官委任的,不过他向我保证,以后如再委任小队长,指挥官应当考虑我的推荐。
以后我们的信息往还很多,可是我不想多谈这件痛心的事。只要说明一点就够了,即我所得到的经验,同我在印度日常所得到的经验是一模一样的。指挥官连威胁带哄骗地把我们的救护队分裂了。有几个举手赞成决议的人在指挥官的威胁或劝导下屈服了,在他们的允许下又回去了。
就在这个时候,有一大批伤兵意外地运到尼特利医院里来,马上需要我们的救护队去工作。那些接受指挥官的劝告的,都上尼特利去了,别的人都不去。我因害病躺在家里,但和队里的人员保持着通讯。副国务大臣罗伯滋先生在那些日子里还来看了我几次,他竭力对我诱导别的人去工作。他建议这些人单独成立一个救护队,到尼特利医院后他们只对指挥官负责,这样就不存在有失自尊心的问题了,政府是会调解的,但同时救护队应该到医院里去照料那一大批伤兵。我的同伴和我都很同意这个意见,因此那些没有到尼特利去的也都去了。
只有我没有去,躺在家里养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