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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考证(改定稿) -2
劫,写凤姐的死,写袭人的嫁,都是很有精彩的小品文字。最可注意的是这些人都写作悲剧的下场。

    还有那最重要的“木石前盟”一件公案,高鹗居然忍心害理的教黛玉病死,教宝玉出家,作一个大悲剧的结束,打破中国小说的团圆迷信。这一点悲剧的眼光,不能不令人佩服。我们试看高鹗以后,那许多续和补的人,哪一人不是想把黛玉、晴雯都从棺材里扶出来,重新配给宝玉?

    哪一个不是想作一部“团圆”的的?我们这样退一步想,就不能不佩服高鹗的补本了。我们不但佩服,还应该感谢他,因为他这部悲剧的补本,靠着那个“鼓担”的神话,居然打倒了后来无数的团圆,居然替中国文学保存了一部有悲剧下场的小说!

    以上是我对于的“著者”和“本子”两个问题的答案。我觉得我们做的考证,只能在这两个问题上着手;只能运用我们力所能搜集的材料,参考互证,然后抽出一些比较的最近情理的结论。这是考证学的方法。我在这篇文章里,处处想撇开一切先入的成见;处处存一个搜求证据的目的;处处尊重证据,让证据做向导,引我到相当的结论上去。我的许多结论也许有错误的,——自从我第一次发表这篇《考证》以来,我已经改正了无数大错误了,——也许有将来发见新证据后即须改正的。但我自信:这种考证的方法,除了《董小宛考》之外,是向来研究的人不曾用过的。我希望我这一点小贡献,能引起大家研究的兴趣,能把将来的研究引上正当的轨道去:打破从前种种穿凿附会的“红学”,创造科学方法的研究!

    十,三,二七,初稿。

    十,十一,十二,改定稿。

    [附记]初稿曾附录《寄蜗残赘》一则:

    一书,始于乾隆年间。……相传其书出汉军曹雪芹之手。嘉庆年间,逆犯曹纶即其孙也。灭族之祸,实基于此。

    这话如果确实,自然是一段很重要的材料。因此我就去查这一桩案子的事实。

    嘉庆十八年癸酉(1813),天理教的信徒林清等勾通宫里的小太监,约定于九月十五日起事,乘嘉庆帝不在京城的时候,攻入禁城,占据皇宫。但他们的区区两百个乌合之众,如何能干这种大事?所以他们全失败了,林清被捕,后来被磔死。

    林清的同党之中,有一个独石口都司曹纶和他的儿子曹幅昌都是很重要的同谋犯。那年十月己未的上谕说:前因正黄旗汉军兵丁曹幅昌从习邪教,与知逆谋。……兹据讯明,曹幅昌之父曹纶听从林清入教,经刘四等告知逆谋,允为收众接应。曹纶身为都司,以四品职官习教从逆,实属猪狗不如,罪大恶极!……

    那年十一月中,曹纶等都被磔死。

    清礼亲王昭梿是当日在紫禁城里的一个人,他的《啸亭杂录》卷六记此事有一段说:

    有汉军独石口都司曹纶者,侍郎曹瑛(瑛字一本或作寅)后也,家素贫,尝得林清佽助,遂入贼党。适之任所,乃命其子曹福昌(福字或作幅)勾结不轨之徒,许为城中内应。……曹福昌临刑时,告刽子手曰:“我是可交之人,至死不卖友以求生也!……”

    《寄蜗残赘》说曹纶是曹雪芹之孙,不知是否根据《啸亭杂录》说的。

    我当初已疑心此曹瑛不是曹寅,况且官书明说曹瑛是正黄旗汉军,与曹寅不同旗。前天承陈筱庄先生(宝泉)借我一部《靖逆记》(兰簃外史纂,嘉庆庚辰刻),此书记林清之变很详细。其第六卷有《曹纶传》,记他家世系如下:

    曹纶,汉军正黄旗人。曾祖金铎,官骁骑校;伯祖瑛,历官工部侍郎;祖瑛,云南顺宁府知府;父廷奎,贵州安顺府同知。……廷奎三子,长绅,早卒;次维,武备院工匠;次纶,充整仪卫,擢治仪正,兼公中佐领,升独石口都司。

    此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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