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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吃饭
    论吃饭

    我们有自古流传的两句话:一是“衣食足则知荣辱”,见于《管子·牧民》篇,一是 “民以食为天”,是汉朝郦食其说的。这些都是从实际政治上认出了民食的基本性,也就是 说从人民方面看,吃饭第一。另一方面,告子说,“食色,性也”,是从人生哲学上肯定了 食是生活的两大基本要求之一。《礼记·礼运》篇也说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这 更明白。照后面这两句话,吃饭和性欲是同等重要的,可是照这两句话里的次序,“食”或 “饮食”都在前头,所以还是吃饭第一。

    这吃饭第一的道理,一般社会似乎也都默认。虽然历史上没有明白的记载,但是近代的 情形,据我们的耳闻目见,似乎足以教我们相信从古如此。例如苏北的饥民群到江南就食, 差不多年年有。最近天津《大公报》登载的费孝通先生的《不是崩溃是瘫痪》一文中就提到 这个。这些难民虽然让人们讨厌,可是得给他们饭吃。给他们饭吃固然也有一二成出于慈善 心,就是恻隐心,但是八九成是怕他们,怕他们铤而走险,“小人穷斯滥矣”,什么事做不 出来!给他们吃饭,江南人算是认了。

    可是法律管不着他们吗?官儿管不着他们吗?干吗要怕要认呢?可是法律不外乎人情, 没饭吃要吃饭是人情,人情不是法律和官儿压得下的。没饭吃会饿死,严刑峻罚大不了也只 是个死,这是一群人,群就是力量:谁怕谁!在怕的倒是那些有饭吃的人们,他们没奈何只 得认点儿。所谓人情,就是自然的需求,就是基本的欲望,其实也就是基本的权利。但是饥 民群还不自觉有这种权利,一般社会也还不会认清他们有这种权利;饥民群只是冲动的要吃 饭,而一般社会给他们饭吃,也只是默认了他们的道理,这道理就是吃饭第一。

    三十年夏天笔者在成都住家,知道了所谓“吃大户”的情形。那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 天又干,米粮大涨价,并且不容易买到手。于是乎一群一群的贫民一面抢米仓,一面“吃大 户”。他们开进大户人家,让他们煮出饭来吃了就走。这叫做“吃大户”。“吃大户”是和 平的手段,照惯例是不能拒绝的,虽然被吃的人家不乐意。当然真正有势力的尤其有枪杆的 大户,穷人们也识相,是不敢去吃的。敢去吃的那些大户,被吃了也只好认了。那回一直这 样吃了两三天,地面上一面赶办平粜,一面严令禁止,才打住了。据说这“吃大户”是古 风;那么上文说的饥民就食,该更是古风罢。

    但是儒家对于吃饭却另有标准。孔子认为政治的信用比民食更重,孟子倒是以民食为仁 政的根本;这因为春秋时代不必争取人民,战国时代就非争取人民不可。然而他们论到士 人,却都将吃饭看做一个不足重轻的项目。孔子说,“君子固穷”,说吃粗饭,喝冷水、 “乐在其中”,又称赞颜回吃喝不够,“不改其乐”。道学家称这种乐处为“孔颜乐处”, 他们教人“寻孔颜乐处”,学习这种为理想而忍饥挨饿的精神。这理想就是孟子说的“穷则 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也就是所谓“节”和“道”。孟子一方面不赞成告子说的“食 色,性也”,一方面在论“大丈夫”的时候列入了“贫贱不能移”一个条件。战国时代的 “大丈夫”,相当于春秋时的“君子”,都是治人的劳心的人。这些人虽然也有饿饭的时 候,但是一朝得了时,吃饭是不成问题的,不像小民往往一辈子为了吃饭而挣扎着。因此士 人就不难将道和节放在第一,而认为吃饭好像是一个不足重轻的项目了。

    伯夷、叔齐据说反对周武王伐纣,认为以臣伐君,因此不食周粟,饿死在首阳山。这也 是只顾理想的节而不顾吃饭的。配合着儒家的理论,伯夷、叔齐成为士人立身的一种特殊的 标准。所谓特殊的标准就是理想的最高的标准;士人虽然不一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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