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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4
道他是搽粉的,而我呢,先还不信,后来也信了,因为我不但看见他的肤色美起来了,还在他的梳妆台上发现过粉碟子。有一天早晨我到他房间里去,看到他在用一个特制的小刷子刷指甲,他当着我的面显得挺得意。我当时判断,一个人能天天早晨花两个钟头时间刷指甲,就很可能花一点时间用粉把皮肤上的皱纹填起来。那个老好人果弗古尔并不是什么刻薄鬼,却相当风趣地给他起了个绰号,叫“粉面霸王”。

    上述的一切都只是些可笑的小事,但是与我的性格太不相投了。这些事终于使我怀疑到他的性格,我很难相信一个晕头转向到这等地步的人,能把心眼放在正中。他动辄吹嘘他的心肠是多么软,感情是多么强烈。而他那些缺点却都是渺小的灵魂才会有的,怎么能跟他所吹嘘的那一切相称呢?一颗敏感的心总是为外界事物而热情奔放的,怎么能让他不断地为他那渺小的躯体忙着做那么多微不足道的照料呢?我的上帝呀!真感到自己的心被那神圣之火燃烧起来的人,总是想法子把他的心倾吐出来的,要把满腔的东西拿给人看的。这样的人恨不得把心掏出来放到脸上,他决不会想什么修饰打扮。

    我那时又想起了他的道德纲领,这是埃皮奈夫人以前告诉我的,也是他实践了的。这个纲领只有一条,那就是:人的唯一义务就是要在一切事情上都随心所欲。这种道德箴言,当我听到的时候,曾引起我无穷的感慨,虽然当时我还只把它当作一种打趣的话看待。但是不久我就看出,这个原则实实在在就是他的行为准则,并且后来那么多叫我吃亏的事都可以证明这一点。这也就是狄德罗对我说过不知道多少遍的那种秘密教条,不过他从来没有对我作过解释。

    我又想起了好几年前人家就再三给我下过的那些警告,说这个人虚伪,说他会装假,特别是说他不喜欢我。我想起了好几个小故事,都是弗兰格耶先生和舍农索夫人讲给我的,这两个人都不怎么瞧得起他,而且他们都应该是了解他的为人的,因为舍农索夫人是已故弗里森伯爵的密友罗什舒阿尔夫人的女儿,而弗朗兰耶先生当时跟波立尼亚克子爵过往甚密,当格里姆开始在王宫区落脚的时候,就在那里住了很久。全巴黎都知道格里姆在弗里森伯爵死后那种悲观失望的情形。这是因为他要维持他在遭到菲尔小姐的严厉对待后所博得的那点名声,这种名声,如果我当时不是那么盲目的话,一定会把其中的骗局看得比任何人更清楚的。他被人硬拉到加斯特利公馆,在那里做作得煞有介事,真是悲痛欲绝。他每天早晨到花园里去哭个痛快,用浸透泪水的手帕蒙着眼睛,看到公馆的房子就哭个不停,但是一转过一条小径,就只见他登时把手帕放进口袋,抽出一本书来读了。这种情景多次发生,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巴黎,不过马上也就给忘了。我自己也同样把它忘了,可是有一件与我有关的事情却偏偏使我又把它想了起来。我在格勒内尔路住的时候,躺在床上病得要死,他当时在乡下,有一天早晨来看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他刚从乡下赶到,过了一会儿我就知道,他头天晚上就已经到了,当天还有人在戏院里看到他呢。

    这一类事情,我想起了很多,但是有一点给我的印象最深,我自己也纳闷怎么会这样晚才注意到。我把我所有的朋友都毫无例外地介绍给格里姆,他们都成了他的朋友。我当时跟他形影不离,简直不愿有哪一家我能进去而他不能进去的。只有克雷基夫人拒绝接待他,而我也就从此不去看她了。格里姆自己也交上了一些别的朋友,有的是凭自己的关系,有的是凭弗里森伯爵的关系。在所有这些朋友之中,没有一个后来成了我的朋友。他从来没有对我说一句话,劝我至少跟他们认识一下;而且我有时在他家里遇到的那些朋友当中,也从来没有一个对我表示过丝毫好感。就连弗里森伯爵也是这样,而他是住在伯爵家里的,因此我若能跟伯爵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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