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嫌疑
年,一朝走出看守所,他还是一个被取保候审的嫌疑犯。李志平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且拿不到一分钱赔偿。李志平:我被放出来一年后,到定县公安局找他们。他们说你要取消取保候审,先让公社给你开个证明。我说你们让我开什么证明?公社能证明我没杀人?闫顺利就说要看我的表现怎么样。
子墨:他们承认抓错人了吗?
李志平:谁也不承认,但是把我放出来等于证明他们错了吧。
子墨:放出来毕竟是取保候审,和无罪释放是两回事。
李志平:是啊。他们把我放回来以后,附近每发生一起刑事案,尽管我在外面打工,他们都会把我找回来,让我按手印,走脚步,取我的脚印和掌纹。
李志英:他们还对治保主任说,李志平以后不能出远门,不能串亲戚,有事跟大队治保主任请假。就是说,李志平出了狱,也没有人身自由。走投无路的李志平开始四处上访。1998年,他的上访终于引起了河北省高层领导的关注。上级指示司法机关对李志平冤案进行复查平反,解决好遗留问题。然而就在工作组进行复查时,更为蹊跷的事情发生了:先是保定市中级法院的卷宗丢失,接着定州市公安局的侦查卷宗也找不到了。复查工作因此就不了了之,没有再进行下去。子墨:怎么会在同一时间内突然找不到案卷呢?
刘晓原:据《民主与法制日报》记者在采访中调查,法院当时这样说,他们后面建了新的办公大楼,可能在搬家的时候丢掉了。至于公安机关的卷宗为什么找不到,有知情人说,可能是有人故意隐藏起来了。
子墨:如果故意隐藏,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刘晓原:故意隐藏而没有毁灭案卷的话,会有行政方面的处罚。如果故意毁灭案卷或者过失造成案卷丢失,再也找不到了的话,他们肯定已经构成了渎职罪。没了卷宗,要撤销案件根本就无从下手,有知情人说,这种状况下案子再拖20年都有可能。刘晓原开始把李志平的案情向有关部门反映。作为第一步,他先代李志平向河北省高院反映,没有任何结果。后来在刘律师持续不断的努力下,此案终于引起了媒体的关注。2006年6月24日,《民主与法制日报》率先披露此事。随后,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燕赵晚报》、《法制周报》、福建人民广播电台、香港《文汇报》等媒体相继对此事作了报道。就在此时,在各方媒体的关注下,2006年7月,“李志平故意杀人案”的卷宗竟然又突然找到了。定州市公安局在24年后,终于取消了李志平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恢复了他的行动自由。子墨:从1990年开始取保候审到2006年取消取保候审,16年的取保候审时间符合规定吗?
刘晓原:从法律上看,1996年之前一直对李志平取保候审的行为没有违法。1996年《刑事诉讼法》进行修改,严格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间是1年。但问题在于,到1996年,李志平被取保候审已经6年了,6年时间都找不到证据,证明他可能是无辜的,公安机关可以考虑主动撤销对他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或是撤销这个案件,但是他们没有这么做。
子墨:现在这个案子要想获得你们最终期盼的无罪结果,获得赔偿,最大的困难是在哪儿?
刘晓原:要想使李志平的案件彻底平反,证明李志平是无罪的,必须要公安机关做出撤销李志平故意杀人案的决定。现在的问题在于,之前有媒体采访过公安机关,他们认为这个冤案是历史造成的,当时经过公安侦察,检察院批捕、审查以后,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了死刑判决。公安机关认为这是三家共同造成的结果,现在让公安机关来承担责任,他们觉得有点不公平。
李月昌(定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主任):我们已经请示了上级保定(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