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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一)
眼。她在黑累丝纱底下穿着红衬裙。他喜欢红色的内衣。没想到这种地方也有这等女人,也有小旅馆。

    多年后,振保向朋友们追述到这一档子事,总带着点愉快的哀感打趣自己,说:“到巴黎之前还是个童男子呢!该去凭吊一番。”回想起来应当是很浪漫的事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浪漫的一部份他倒记不清了,单拣那恼人的部份来记得。外国人身上往往比中国人多着点气味,这女人老是不放心,他看见她有意无意抬起手臂来,偏过头去闻一闻。衣服上,胳肢窝里喷了香水,贱价的香水与狐臭与汗酸气混合了,是使人不能忘记的异味。然而他最讨厌的还是她的不放心。脱了衣服,单穿件衬裙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她把一只手高高撑在门上,歪着头向他笑,他知道她又下意识地闻了闻自己

    这样的一个女人。就连这样的一个女人,他在她身上花了钱,也还做不了她的主人。和她在一起的三十分钟是最羞耻的经验。

    还有一点细节是他不能忘记的。她重新穿上衣服的时候,从头上套下去,套了一半,衣裳散乱地堆在两肩,仿佛想起了什么似的,她稍微停了一停。这一刹那之间他在镜子里看到她。她有很多的蓬松的黄头发,头发紧紧绷在衣裳里面,单露出一张瘦长的脸,眼睛是蓝的罢,但那点蓝都蓝到眼下的青晕里去了,眼珠子本身变了透明的玻璃球。那是个森冷的,男人的脸,古代的兵士的脸。振保的神经上受了很大的震动。

    出来的时候,树影子斜斜卧在太阳影子里,这也不对,不对到恐怖的程度。

    嫖,不怕嫖得下流,随便,肮脏黯败。越是下等的地方越有乡土气息。可是不像这样。振保后来每次觉得自己嫖得精刮上算的时候便想起当年在巴黎,第一次,有多么傻。现在他生的世界里的主人。

    从那天企振保就下了决心要创造一个“对”的世界,随身带着。在那袖珍世界里,他是绝对的主人。

    振保在英国住久了,课余东奔西跑找了些小事做着,在工场实习又可以拿津贴,用度宽裕了些,因也结识了几个女朋友。他是正经人,将正经女人与娼妓分得很清楚。可是他同时又是个忙人,谈恋爱的时间有限,因此自然而然的喜欢比较爽快的对象。爱丁堡的中国女人本就寥寥可数,内地来的两个女同学,他嫌矜持做作,教会的又太教会派了,现在的教会毕竟是较近人情了,很有些漂亮人物点缀其间,可是前十年的教会,那些有爱心的信徒们往往不怎么可爱的,活泼的还是几个华侨。若是杂种人,那比华侨更大方了。

    振保认识了一个名叫玫瑰的姑娘,因为是初恋,所以他把以后的女人都比作玫瑰。这玫瑰的父亲是体面的商人,在南中国多年,因为一时的感情作用,娶了个广东女子为妻,带了她回国。现在那太太大约还在那里,可是似有如无,等闲不出来应酬。玫瑰进的是英国学校,就为了她是不完全的英国人,她比任何英国人还要英国化。英国的学生是一种潇洒的漠然。对于最要紧的事尤为潇洒,尤为漠然。玫瑰是不是爱上了他,振保看不大出来,他自己是有点着迷了。两人都是喜欢快的人,礼拜六晚上,一跑几个舞场。不跳舞的时候,坐着说话,她总像是心不在焉,用几根火柴棒设法顶起一只玻璃杯,要他帮忙支持着。玫瑰就是这样,顽皮的时候,脸上有一种端凝的表情。她家里养着一只芙蓉鸟,鸟一叫她总算它是叫她,急忙答应一声:“啊,鸟儿?”踮起脚背着手,仰脸望着鸟笼。她那棕黄色的脸,因为是长圆形的很象大人样,可是这时候显得很稚气。大眼睛望着笼中鸟。眼睁睁的。眼白发蓝。仿佛望到极深的蓝天里去。

    也许她不过是个极平常的女孩子。不过因为年轻的缘故,有点什么地方使人不能懂得。也像那只鸟,叫那么一声。也不是叫哪个人,也没叫出什么来。

    她的短裙子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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