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章 “负罪”、“良心谴责”及其它(15)
斯宾诺莎曾经不无尴尬地承认了这一事实(这使他的注释家们感到恼火,因为他们,如基诺·费舍,正按部就班地曲解他在这里的原意)。有一天下午,不知是被哪段回忆所触动,斯宾诺开始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在他本人身上究竟还保留了多少那种著名“良心谴责”,斯宾诺莎把善与恶统统归结为人的幻觉,他顽强地捍卫他的“自由的”上帝的尊严,反对那些污蔑上帝做任何事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亵渎者(“这可就意味着让上帝屈从命运,那上帝可就真的成了荒谬愚蠢之最了”——)。在斯宾诺莎看来,世界已经返回天真,返回到发明良心谴责以前的境地,可是在这一过程中良心谴责又变成了什么?“开心的反面”,他终于自言自语道。“一种悲伤,伴随着对过去某件出乎意料的事的想像。”①数千年来,那些遭到惩罚的惹祸者和斯宾诺莎别无二致,关于他们的“违法行为”,他们的感觉是“这次一定是出了什么意外”,而不是“我不该这么做”。他们经受惩罚就像人们患病、遭难、或者死亡一样,带着那么一种坚定的、不加反抗的宿命态度,例如俄国人在操纵生命方面至今仍比我们这些西方人更高明。倘若在那些日子里有一种对行动的批评,那就是一种才智,这种才智会对行动进行批评。毫无疑问,我们应当首先在才智的增长中寻找惩罚的真实效用,应当在记忆的增长中寻找,应当在一种决心从此要更加审慎、更抱疑忌,更加诡秘地行事的意志中寻找,应当在意识到人对于许多事来说都是望尘莫及的明达中寻找,总之,应当在人类对于自我认识的增进中寻找惩罚的真实效用。无论是人还是野兽,它们通过惩罚所能达到的都无非是恐惧的增加、才智的增长、以及对于欲望的克制。因此,惩罚驯服了人,而不是改进了人,我们没有更多的理由还坚持相反的结论。(人云:“吃一堑长一智”。吃堑能使人长智,也能使人变坏。幸好吃堑往往只是使人变蠢。)
coc1①《伦理学》第Ⅲ卷Propos 18,School,1,2。coc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