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科学与巫术
7世纪搜捕女巫时,那些宗教和政权机构所提供的被认为是可接受的证据和审判的公正性,我们就可以看出,18世纪的美国宪法和《人权法案》中许多新鲜而独特的特点就清晰可见了:陪审团的判决、反自陷法网禁令、反对酷刑和非正常惩罚禁令、言论和出版自由、审讯正当程序、权力制衡以及教会与国家分立。
弗里德利希·冯·希培(发音“Sio Criminalis)一书,书中揭露了教会和国会联手制造的对无辜大众实行的恐怖主义的实质。他在未受处罚之前死于瘟疫,死时仍是一个普渡众生的教区牧师。以下是他的具有警示意义的书中的一段摘录:
1.令人难以置信,在我们德国人中,特别是(说到此,我感到羞耻)在天主教徒之中普遍存在着迷信、妒忌、污蔑、中伤、含沙射影等等做法,这些做法既不受惩罚也不遭到排斥,却开始了对巫术的怀疑。对所有的一切负责的不再是上帝或自然,而是巫师们。
2.因此人人都叫嚷着要地方法官对巫师们进行调查——只有公众的闲言碎语才会说出这么多的巫师来。
3.于是,君主们就命令法官和律师们对巫婆提起诉讼。
4. 因为法官们没有证据或证明,因此,他们不知以什么理由提起诉讼。
5.与此同时,人们又说这种拖延值得怀疑,一些告发者一个接一个地对君王们陈述他们的怀疑,使得君王们也认为如此。
6.在德国,触犯君王是大罪,甚至连牧师都赞成尽可能地取悦他们,至于是谁唆使了这些君王(但是出于好意)倒不必在意。
7.因此,法官最后只得屈从于他们的愿望并谋划如何开始审判。
8.由于还有拖延办案的法官害怕卷入这件棘手的事情,因此为他们派来了一个特别调查员。在调量方面,不论他在工作中是何等傲慢和缺乏经验,都得被视为对正义的高度热忱。这种热忱在希望有利可图的时候会更加强烈,特别是如果这个调查员既穷又贪心而且还拖家带口,那么,除了调查的附加费用和津贴之外,这个调查员还按每个被烧死的巫婆抽取人头费等许多薪俸,这些费用都是调查员们获准向其传唤者随意勒索所得。
9.如果一个疯子胡言乱语和一些恶毒的、无聊的谣言(因为不需要任何诽谤的证据)针对的是某个无助的老妇人,那么她将成为第一个受害者。
10.然而,为了避免表面上看来起诉她的理由仅仅是依据谣言而没有任何证据,他们就通过提出以下两种情况来得出某种有罪推定:她是过着一种邪恶的、不正当的生活还是过着一种善良的、正当的生活。如果是邪恶的生活,那么她将被认为有罪。另外,如果她过的是善良的生活,对她同样不利,因为巫师们总是会掩饰自己的过失并竭力使自己看上去特别高尚。
11.这样,老妇人就被投入监狱。他们通过第二次判断找到新的证据:她害怕还是不害怕。如果害怕(当她听到对巫婆使用的那些可怕的用刑声音时),这就是确凿的证据。因为她的良心受到了谴责。如果她并未表现出恐惧(相信她自己是清白的),同样也是证据。因为巫师就善于装出一副无辜的样子,竭力表现出勇敢和快乐以掩盖自己真实的感情。
12.由于对这些仅有的证据感到心虚,调查者还委派通常都是些堕落分子和邪恶人士的密探,去调查她过去的生活。当然,这样就必须查出她的某些说法或做法,以使得那些随意办案的人能够轻易地将事实真相进行歪曲或捏造出她从事巫师活动的证据。
13.任何认为她是邪恶的人现在都有充足的机会对她提出他们所喜欢的任何指控。每个人都说控诉她的证据是充分的。
14.这样,她很快就开始被施以酷刑。这些巫师在被捕的当天就要遭受酷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