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鲁彦与许钦文
作者:苏雪林
王鲁彦与许钦文五四时代之后,在鲁迅作风影响之下,青年从事乡土文艺或为世态人情之刻画者很有几个人,比较成功的则有王鲁彦与许钦文两位。王鲁彦是专在文学研究会发行的《小说月报》
上面做文章的。许钦文则为《语丝》、《北新》两定期刊物的撰员。
王鲁彦作品有《袖子》,《黄金》,《童年的悲哀》及未曾收集的短篇甚多。作品感伤灰色的气氛极为浓厚,但其善于描写乡村小资产阶级和农民的心理与生活,则使他天然成为鲁迅高足了。他是宁波人,写宁波民族气质的浇薄势利,极为深刻。像《自立》那一篇记他父亲告诉他兄弟祖上某太公造屋子卖屋子的故事,便是一个好例。太公因有钱要造一所大屋,被一个平日极其和睦的嫡亲哥哥王大眼去告了一状,说他墙脚放出太多,侵占了官路。
于是打了多少时候官司,他的太公不单卖完仅有的九十九亩田,用尽了现款。而且把大屋的一半基地也卖掉了。王大眼打官司时,忽而从家里跑到县里,忽而从县里跑到家里,两条腿跑得不要跑,渡船钱花得不要花,一个破铜钱也没有到他手中,袋袋装得饱饱的是县官!读者或者要说这样梼杌蛇蝎一类的东西人间一定不曾有,作者未免形容太过吧?不过我相信世上有这样人,也有这样事。要知道王大眼之所为,是为了嫉妒,嫉妒的毒焰是可以烧毁情谊,恩爱,和理性的呀!又像《黄金》那一篇,史因为儿子一时没有寄钱,大家猜疑他破了产,便加以种种讥嘲,种种轻侮,甚至散布关于他不利的谣言;屠夫又无故砍死他的狗,叫花子到他家强讨,把老夫妇急得几乎想寻死。后来儿子写信来说现已任秘书主任,先汇上大洋二千元,再亲解价值三十万元的黄金来家,以前那些刻薄过他的人立刻蜂拥到史家磕头贺喜。炎凉的世态,反复的人情,被作者用拉杂如火的笔写来,不教人笑而要教人哭了。
《阿长贼骨头》系中篇小说,与许钦文的《鼻涕阿二》,同学鲁迅的《阿Q正传》,而王鲁彦比许的技术似乎更超卓。这是一幅绝妙的“小瘪三行乐图”,文笔之轻松滑稽,处处令人绝倒,也有些仿佛《阿Q正传》。阿长是易家村一个穷苦阶级的人,自小顽皮狡狯,喜欢说谎、偷窃、拐骗,赌博,调戏女人,作一切坏事,受了许多教训还是不改。长成后干过卖饼,卖洋油等小贩生活。后来娶了个丑陋不堪的老婆,堕落做了刨坟贼,被人发觉,逃亡了事。作者形容阿长好窃的天性道:“到了十二三岁,他在易家村已有了一点名声。和他的父亲相比,人人说已青出于蓝了。他晓得把拿来的钱用破布裹了起来,再加上一点字纸,塞在破蛋壳中,把蛋壳丢在偏僻的墙脚跟,或用泥土捻成一个小棺材,把钱裹在里面,放到阴沟上层的乱石中,空着手到处的走,显出坦然的容貌。随后他还帮着人家寻找。直找遍最偏僻的地方。”又写他在史家桥拐小孩项圈。他送饼给孩子吃,一面同他谈着话,“啊,你的鞋子多么好看!比你弟弟的还好!那个——谁给你的呢?穿了——几天了?好的,好的!比什么人都好看!鞋上是什么花!菊花——月季花吗?”他一面说着,一面就把项圈拉大,从孩子的颈上拿了出来,塞进自己的怀里。孩子正低着头快活看着自己的鞋,一面咕叽着,阿长没有注意他的话,连忙收起盘子走了。作者写阿长这样机警奸诈之处甚多,而且无一不写得淋漓尽致,栩栩欲活,教我们亲眼看见一个小流氓的面影。这面影正是我们在各处社会可以遇着的。阿长还有他种种长技:他虽然常常吃别人的亏,却也能常常教别人吃他的亏;他偷了人家的东西被人发觉能容色不变的否认,能跪在神前发血淋的恶誓;被人殴打急时,能吐口水,能便溺并躺地装死。甚至他母亲垂死时他也会假作疯癫假作被鬼拖入河底,在外边躲了一日一夜将殡殓费推到别人身上。总而言之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