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爱得像一颗猕猴桃
丝不明所以然的哀怨,注解了她的女性身份。阿甲忽然会意过来,那分明是“暗恋阿甲”的首字母。论坛上荒人谬事见得多了,阿甲遂也不动声色。
我的爱人喜欢喝热茶,赤脚立在厨房里煮开水,把叫嚣的沸水冲入杯中,干燥几乎蒙尘的茶叶,魂魄来归,冉冉开放,复有柔嫩面容。很渴的话,她会要冰水,“谢谢。”微带南方口音,婉转有致如琴音。她不喝可乐或者白水。我的爱人,要至热或者至冷,斩截的爱恨分明,却难能承载平凡的温柔。
她什么都接受,他的好他的坏他的恶毒他的冷血,她来者不拒,他们都说,要爱就应该爱他的一切。然而为什么这一刻,她跪倒在地,无声地呕吐?
那日靡靡有雨,婚礼长得仿佛永远不会结束。巴赫的音乐声中,忽然闯进一只受伤的灰鸽,在教堂里乱撞乱飞。“我愿意”三个字还没来得及说出,已经被打断。灰鸽惊惶地乱飞,一头扑向她怀里,片羽与血滴,缓缓落在,她无瑕如雪的婚纱上……
再一段,有美国大片的清教徒和纯真气息,正是暮霭时分,车四面急驶如乱云飞渡,他在人行横道上,忽然很想握一下女实习生的手。她的手却先握过来:“咦,你很瘦哪。”随即放开,仿佛是无意。他觉得自己是列昂纳多,俊美得异于人间。
音乐起,居然是巴赫,庄严而靡靡,红橙色块处处,镜头模糊分明是部小电影,他丑陋不堪,赤裸、猥琐而强大,发出古怪的笑声,他知道他是最低级色情片的男主角……他被自己吓醒了。
碟已经放完了,屏幕上静静一片空白,女友歪在沙发的另一端,呼噜呼噜正睡。他不用看表,知道自己已经错过了与女实习生的约会,一次完美的约会可以导向恋情、床、所谓的红颜知己,但他终于承认,他不要。
他懒得再认识什么人,要打扮得无比光鲜,喷一点儿须后水,关注时事,寻找话题。这年头一切都快餐了,快,不意味着程序被废除,良家女子断不能一次到位。所有的恋情大概都不过是一次冗长的性事,在最后的高潮之前,都必须有漫长、无味到几乎荒谬的前戏。
而他懒,就像他老去同一家店吃饭,还永远不换菜式;他经常同一款的衣服买六件,因为懒得挑。因此他怎能对女友不忠贞呢?当背叛要付出力气和时间,他于是选择继续爱女友。他的爱,是银行里的定期存款,分明存在,却静静地,毫无用处。
电影里的人都很激烈,他们的人生才完整,有头有尾,而他,他懒。
他换一个姿势,终于沉沉睡去。
而他的南半球,天已经全黑了,手边一杯咖啡,来不及在正热时一饮而尽,此时地狱那么黑,北极那么冷。他几乎绝望地想到,她那边,才是黄昏之后,日落之前。他对她的爱,比她对他的,早了四个小时。
他会永远记得她的大笑,像七十只烟花同时绽放在夜空;也记得她的裙,随着她的一蹦一跳,是飞扬的梦。他有时会取笑她的没心眼儿,却真心实意地觉得舒服,舒服得让人想打个盹——却总是霎时间惊醒。爱情之于他,仍然是在柬埔寨的地雷田里种小麦,经久不成穗。
认识大半年后,他去香港出差。她高高兴兴送他,在机场顺手买本杂志,指给他看:“这款巴基斯坦手工金镯好好看,呀,有店铺地址呢。”一把撕下那一页给他,“帮我带一个回来。”
……真的是顺手吗?在飞机上,他头疼得像要裂开。就像刚离婚那会儿,他躺在黑暗的床上,脑海里反反复复只有两句话:原来是这样,原来我是傻子。原来是这样,原来我是傻子……空姐在他身边关切地俯下身来:“先生,您不舒服吗?”他想:真的是顺手吗?
父亲对祖父的敬爱,当下不敢多言。
还有,旧爱的痕迹。她从床下扫出半截断了的红发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