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领域——将来的事物可以如此可以如彼,可以如我所愿,也可以如我所虞;它还没有堕入不可变更的顽强命运;它还高悬在‘平凡的”实际与现实之上,而飘摇于有无之间;它还属于另外一个“不可见的”世界,一个不被重力定律约束、只被头脑活动定律支配的世界。这个世界便是神的世界。现在属于我,但将来则属于神。我现在存在;这个当前的、可是当然立刻就要过去的瞬间,神不再能从我身上剥夺去;已经发生的事,像古人所说过的那样,即使是上帝的全能,也无法使它不发生。但是我会不会在下一个瞬间存在?我的生命的下一个瞬间是不是依靠我的意志?还是与现在这一个瞬间有必然的关联?不是?偶然多到无法计数:我脚下的地板,我头上的屋顶,一个闪电,一颗枪弹,一块石头,以至于一颗我没有放进食道而放过气管的葡萄,每一瞬间都可以使现在这个瞬间永远与将要来的那个瞬间脱离关系。然而慈悲的诸神在防止着这种强暴的拆散;他们用他们灵气所造的不可毁伤的身体,填满了人身上会遭受到一切可能危害侵袭的孔隙;他们把将临的瞬间连接到过去的瞬间上;他们联络将来与现在;他们在无间断的衔接”中具备着、拥有着人们——有孔隙的神——仅仅在间隙中、仅仅间断地具备和拥有的一切。
慈悲是诸神的根本特性;不过,如果他们并不全能,如果他们并不能逃得了自然无意的法则、亦即自然必然性的锁链,如果他们并不在个别的、决定生死的情况下表现为自然的主宰,表现为人类的朋友和施惠者,如果他们并不行奇迹,他们怎能是慈悲的呢?说是诸神,倒不如说是自然给配置了肉体的力量和精神的力量,使人能够自保。不过这种自然的自保手段是否永远足够呢?如果不是有一只超自然的手阻断自然秩序无情的进行,我不是要常常陷入无救的地步吗?自然秩序是好的;但是它是否永远好呢?譬如说,这一场久雨,这一场久旱,是完全在自然秩序之内的,可是,如果神不援助,不取消这场旱灾,我。我的一家、这个民族本身不是要因此消灭吗?因此奇迹是与神的统治和天意不可分的.奇迹确乎是作为与自然不同的力量和实体的神的唯一证明、启示和现象;取消奇迹,就是取消神本身n诸种仿样不同于人呢?诸神与人本质上相同,其不同仅在于神是无限制的,人是有限制的,尤其是神是永远的,人只是暂时的、片刻的。人们活着——有生命是神的性质,有生命是神性的根本特性、基本条件——,可是不幸的很!并不永远活着,人们有死,而神则是不死的、永远活着的;人们也是幸福的,不过不是无间断地幸福,像神那样;人们也是善良的,但是并非永远善良;照苏格拉底说,神与人的区别,正在于神是永远善良的;照亚里士多德说,人们也享有思维的神圣幸福,但是在人的方面,精神活动却为其他的事务和活动所打断。所以神与人有着相同的特性、相同的生活规律,只是神没有限制和例外而人有限制和例外。正如来世的生命不是别的,而是不为死所打断的今生的继续,神的本质也不是别的,而是人的不为一般的自然所打断的本质的继续——不中断的、无限制的人的本质。但是奇迹和自然的作用是怎样分别的呢?正如神与人的分别情形一样。奇迹把一个在这个特别情况下并不是良好的自然作用或特性弄成一个是良好的或至少是无害的特性;它使我在不幸坠入水中时并不沉下去,并不淹死,使火不烧死我,使掉到我头上的石头打不死我,总之,使一时好、一时歹,一时与人为友、一时与人为敌的实体变成一个永远善良的实体。上帝和奇迹仅赖出乎常规的例外而存在。神性是人的缺陷和限制的取消,正是这缺陷和限制引起出乎常规的例外,奇迹则取消了自然中的缺陷和限制。自然实体乃是决定了的,因此是有限制的实体。它们的这个限制,在异常的情形下,乃是它们之所以对于人有害的报由,但是这个限制在宗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