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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拉克小姐的安德鲁
    拉克小姐主在隔壁。

    在把故事讲下去之前,先得告诉大家诸位隔壁是座什么样的房子。房子很大,可说是樱桃树胡同最大的。据说连布姆海军上将都眼红拉克小姐那座了不起的房子,虽然她自己的一座有轮船烟囱代替房子烟囱,前面花园里有旗杆。住在胡同的人一再听见他经过拉克小姐家就说:“真该死!她要这么幢房子干什么?”

    布姆海军上将眼红拉克小姐的房子,因为它有两个院子大门,一个让她的亲友进出,一个让买肉的、送面包的、送牛奶的进出。

    有一回送面包的走错了拉克小姐让亲友进出的大门,拉克小姐大发脾气,说她永远不在要面包了。

    可她最后还是原谅了送面包的,因为附近就只有他一家做面包皮焦黄的小面包卷。不过这以后拉克小姐不要见他,他进来就把帽子拉到眼睛上面,让她当作别人。可她一看就认出他来。

    拉克小姐在她的花园里,或者在胡同里走过,简和迈克尔总是一听就知道,因为她身上戴那么多别针、项链和耳环,走起路来丁丁当当,象个铜管乐队。她什么时候碰到他们都是这么两句话:“早上好!”(如果是在吃了午饭以后,就说: “下午好!”)“我们今天怎么样啊?”

    简和迈克尔从来弄不清拉克小姐这个“我们”说的是他们几个人呢,还是说的她和安德鲁。

    因此他们知识回答一声:“下午好!”(当然,如果是在吃午饭以前,就说: “早上好!”)

    孩子们不管在哪里,整天都听见拉克小姐在大声叫:“安德鲁,你在那儿?”

    “安德鲁,不穿上你的大衣可不能出去!”

    “安德鲁,上妈妈这儿来!”

    你要是不知道,真会以为安德鲁是个孩子。真的,简认为拉克小姐是把安德鲁当作一个孩子。可安德鲁不是个孩子。它是一条狗,一条毛蓬蓬的小狗,只要它不叫,看上去真象条小毛皮领子。可当然,一叫就知道是狗了。小毛皮领子是不会发出那种叫声的。安德鲁如今过着奢侈的生活,你以为它是以为乔装打扮的波斯国王。它在拉克小姐房间里的绸垫子上睡觉;它一星期坐车上美容室梳洗两次;它每顿饭吃奶油,有时候吃牡蛎;它有四件大衣,上面有各种颜色的格子和条子。安德鲁平时有大多数人过生日才有的东西。到了它过生日,它每年的生日蛋糕上插两支蜡烛而不是一支。

    所有这些做法是邻居讨厌安德鲁。大家看见安德鲁用毛皮毯子盖着膝盖,穿上最好的大衣,坐在拉克小姐汽车的后座上到美容室去,都哈哈大笑。有一天拉克小姐给它买了两双小皮鞋,让它晴天下雨天可以穿着上公园去,一胡同的人都到院子门口来看它走过,捂着嘴偷笑。

    “呸!”有一天迈克尔和简从十七号和隔壁之间的篱笆看着安德鲁,迈克尔说。 “呸,它是个傻瓜!”

    “你怎么知道?”简很有兴趣地问。

    “我知道,因为爸爸今天早晨这么叫它!”迈克尔说着,很不客气地笑安德鲁。 “它可不是个傻瓜,”玛丽阿姨说。“就这么回事。”

    玛丽阿姨没说错。安德鲁不是傻瓜,诸位很快就会知道。

    你们可别以为它不尊敬拉克小姐。它可尊敬了。它甚至用一种温驯的方式来尊敬她。安德鲁做吃奶小狗的时候,拉克小姐就对它好得很,它对拉克小姐不能不有一种感激之情尽管拉克小姐亲它亲得太多,并且毫无疑问,安德鲁过得生活使它受不了。它会愿意拿出一半的幸福,如果它有幸福的话,用来换取一块红色的生牛肉,而不去吃老要它吃的鸡胸肉或者鸡蛋拼芦笋。

    安德鲁内心暗暗渴望做一只普通的狗。它经过它的家谱表(就挂在拉克小姐客厅的墙上),总不能不感到羞耻得发抖。碰到拉克小姐吹嘘它得家谱,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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