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人,哪里会写得出好诗,哪里还像个男子汉大丈夫!”
于是我的小哥哥就挟着他的诗人气质昂昂藏藏出门去。
爸爸见了哥哥留的信气得暴跳如雷,说:“胡闹!胡闹!这混账儿子太胡闹!抓回来毙了他!”
我就“咚”的一声,直挺挺跪在爸爸面前直挺挺说:“爸爸,请您不要这样对哥哥。哥哥出走的原因也有我一份,要毙您就毙我吧。”就索性把哥哥的话来一句一句学给他听,越学就越觉得哥哥好,觉得拼着被父亲毙了也不能让他枉判了兄长的人品。最后,干脆自己判定说:“我四哥,他有颗金子般的心。他是我做人的榜样。”说完,泪水就不停往下淌。
爸爸看着这个从小就到处闯祸的女儿,却并不再发怒,只是拉起来问道:“那个饭馆在什么地方?”我摇摇头。父亲就很耐心地说,国家是困难,但困难总会过去的。红房子的人家再艰难,也比寻常百姓的日子好过得多。说国家要建设,急需有文化有知识的生力军,哥哥没有权力逃避读书的责任。再说,全家不会有任何人赞成哥哥的选择。爸说我们兄弟姐妹是军人的后代,他一点也不怀疑他的孩子会意志坚强相亲相爱地走出困境,要我快说出哥在哪里,好趁哥还没正式上工,找将回来读书。
近近地,我看见父亲也瘦得很厉害,脸上手上,每一处棱角都显得太过锋锐。
可是我真的不知道哥哥跑哪儿去了。
3个月后哥哥有信来了,厚厚的写了5张纸。父亲阅毕,低声骂了句“混账儿子!”把信扔到一边。过一会儿,点燃板烟丝,又重新拿起那封信,看得很慢。烟斗被吸得丝丝响,那朵红光明明暗暗就像父亲眼中的怒火。
我叫妹妹去偷看。她钻进爸爸臂弯又跑回来,摇摇头悄悄说:“四哥的信像天书,我只看得明白‘亲爱的爸爸’和‘亲爱的妈妈’几个字。’”唉,我小哥哥的字跟他的普通话一样令人头疼——不过这一点也不影响他写信回家,居然他就天天写。
起初父亲每读一封就骂一句“混账儿子”,后来渐渐不骂,后来全家出发到哥哥的宿舍吃团圆饭。
我拼命吃,吃了很多肉很多饭,回家又喝了很多水。那年头,无论哪个饭馆哪个家,谁烧的菜都重重下盐,因为菜做咸了不仅耐吃,而且吃完口渴了多灌些水到肠里胃里,就不会那么快又空得发慌。但我那天实在吃得太多也喝得太多,就别说躺,连坐着都难受,于是深更夜半赤了脚,在两边楼梯1层到3层左上右落来回折腾,心想下次可再不要这般贪吃了。但每到下次,我又将自己撑得坐立不安。
哥哥去的那个饭馆在重庆名闻遐迩,叫“冠生园”。是公私合营前上海老板在解放碑开的一间分店,所以菜式都很有传统的淮扬风味。然而冠生园最获盛誉的还是点心,尤其绿豆糕。我四哥才进去100多个日子,人就长好了:不但皮带少扣了两个眼儿,就脸上都开始有了红晕;但他很快又把自己折磨瘦了。我发现他那双瘦得变大了的眼里有一抹久久融化不去的伤痛——因为红房子的塔吉雅娜不肯低下那颗骄傲的头,走进冠生园那间排列着双层架子的集体宿舍。她原封不动,让我将附着长诗的那盒绿豆糕拎走,说:“我要的是你哥哥的诗,不是冠生园的肉。”我指指那封她那纤纤素手拆都不屑拆拆的信,虽然按哥吩咐一言不发,但心中已是忿忿。她伸出一根细长流畅的食指在信封上徐徐滑过,叹息道:“你哥哥从前充满诗人的气质,想不到现在落得跟下里巴人为伍……”我听出她的音调已经含了浓浓的苦涩,还有沉甸甸的惋惜在那双长长的、杏形的眼睛眈眈留连,就知道自己是什么话都不可以说的了。
……粮食更紧张了,冠生园的职工再不可以领家属回宿舍吃饭。四哥说,他当厨工的使命彻底完成了。他决定去新疆,因为新疆与苏联接壤,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