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 笑闹中的真智慧-3
有一次,附近市立大学教科学的老师跑来,问我愿不愿意到他们学校演讲,酬劳是50美元。我告诉他,我担心的不是钱:“你说是‘市立’大学,对不对?”
“不错。”
我想到以往跟政府部门打交道时,往往需要应付一大堆例行文书程序,便笑起来,说:“我很乐意做演讲,但是有一个条件,”——我故意卖个关子,再继续说下去——“就是我最多只会签13次名字,而且那还包括兑支票时签的一次!”
他也笑起来了:“13次!没问题。”
开始进行了。首先我要签署一份文件,说我确实忠于政府,否则就不能在市立大学里面演讲,而且我要签两次。
接下来,我要签一份愿意放弃什么权利之类的东西——记不清楚了,是给市政府的。不多久,签名的数目就开始增加。
此外我又要签一份文件,证明我是货真价实的教授。
当然,由于这是市政府的事,他们要确保主事者不会偷偷地找自己妻子或朋友来演讲,甚至根本拿了钱不请人来演讲。他们要保证很多事情,签名次数便一直增加了。
起先笑起来的那位老师也紧张起来,但最后刚刚好,我刚好签了12次,剩下一次可以用来签支票;于是我就到他们学校履行诺言。
几天之后,那位老师把支票带来给我,但他额角冒着汗;因为除非我先签一张表格证明我真的做了演讲,否则他就不能把支票给我。
我说:“如果我签了这张表格,我就没法兑现支票了。
你也在场,演讲你也听了,为什么你不能签?”
“先生,”他说:“这件事情是不是有点太无聊了?”
“不。我们一开头就讲好这样安排的。那时我们没想过真的会到13次,但当时我们双方同意了,我觉得我们应该坚持到底。”
他说:“我已经很努力,问过很多人了,什么方法我都试过了;但他们都告诉我没办法,你不签这表格就没法拿到支票。”
“无所谓,”我说:“我只签了12次名,演讲也讲了,我可以不要那笔钱。”
“但我很过意不去。”
“没关系,我们讲好的,不要担心。”
第二天他打电话来:“他们不能不给你那笔钱!款项已编列出来,他们非把钱给你不可!”
“好吧,如果非这样不可,就让他们把钱给我吧。”
“但你要在表格上签名。”
“我不签那表格!”
他们全被卡死了。在他们系统里,像这样的一笔钱——该付给这个人却因为他不肯签名而无法付——简直无法处理!
最后,事情终于摆平了。过程拖了很久,也很复杂。
总之,我用我的第13次签名把支票兑现了。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出远门时我总会很大意,记不得邀请我的人的地址、电话,甚至任何跟东道主有关的事情。
每次我都以为会有人来接我,或者同行的人很清楚我们要往何处去。不过事情也往往会化险为夷。
1957年间,我去北卡罗莱纳大学参加一个讨论重力的研讨会。我的责任是以另一门物理专家的身份来讨论重力物理。
由于我无法参加第一天的会议,因此当我从飞机场走出来时,已经是会议的第二天了。我走到叫出租车的地方,跟那人说:“我要到北卡大学。”
“你说的是哪一所,”他说:“在瑞阿里的北卡州立大学呢,还是在教堂山的北卡大学?”
不用说,我完全搞不清楚。“它们在哪里?”我问,心想这所跟那所的位置应该很接近。
“一家在北方,另一家朝南走,路程都差不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