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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半信史时代


    封国的地位平等,直属于中央,谁也管不了谁。但封国的面积并不一样大小,国君的爵位也有高低。爵位,是周王朝新生事物之一,共分为五级:“公”、“侯”、“伯”、“子”、“男”。当时总称所有的封国君主为诸侯,即很多侯爵之意,大概封侯爵的人特别多的缘故。五级之下,又有第六级“附庸”,附庸的土地更小,不属于中央政府,而属于附近较大的封国。我们用下表说明这种形势:

    封建制度最重要的问题是权力的继承,中国大概至晚从纪元前十二世纪起,就实行诸子均分制度。父亲遗留下的财产,每一个儿子都有一份。但父亲遗留下来的如果是一个不能均分的宝座,或是一个不能均分的世袭爵位,只能由一个儿子继承时,问题就发生了。必须有适当的方法解决,才可以保持国家和家族的完整。否则的话,每一个国王或每一个有爵位的贵族死亡,都可能爆发一次骨肉残杀,因而导致国家和家族的崩溃。

    周王朝的解决方法是宗法制度。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制度,儒家学派的学者往往穷一辈子的精力,都弄不清楚它的细节。但如果一定要用一句话表达的话,我们可以说,即“嫡子继承制度”,也可以称为“亲属等差递减制度”。那就是以母亲的身份和出生的先后,把所有的儿子划分为“嫡”、“庶”。划分的标准,用下表举例说明:

    诸子的“嫡”、“庶”既然分明,宗法制度规定:只有嫡长子才是唯一有权继承国王或爵位的人。庶子即令比嫡长子年龄大,比嫡长子有才能,都不能继承。嫡长子即令是一个白痴或神经病,宝座也只有他的屁股才能坐。这个继承法案,可归纳为两句话:“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贤。”假使嫡长子死亡,则由嫡长子的嫡长子(即嫡长孙)继承。所有庶子固然不能问津,即令同母的胞弟嫡次子也不能问津,除非嫡长子无后。

    嫡长子继承之后,庶子并不是全被逐出家门。他们仅只不能坐到金銮殿上称孤道寡而已,但他们可以得到次于宝座的爵位。在术语上,嫡子是“大宗”,庶子是“小宗”。再用下表显示它们的全部关系位置:

    宗法制度最大的功能是,为继承顺序,提出一个可行的标准。它虽然不能根绝阴谋、流血和战争,但它至少已成功的阻止或避免更多次的阴谋、流血和战争。

    这个宗法制度,被此后历代王朝所接受,一直到二十世纪清王朝覆亡,才跟着消灭。它的力量控制中国社会达三千年之久。

    十一瓶颈危机

    夏王朝和商王朝建立的初期,都曾爆发过致命的政治灾难。

    夏王朝第五任君主和商王朝第三任君主时,也就是,当夏王朝开国后六十年左右和商王朝开国后四十年左右时、夏王朝政权接连被后羿和寒浞夺取,商王朝政权也落到伊尹之手。结果虽然传统的当权人的后裔取得胜利,但已经杀人千万,血流成河,而且这些后裔并不一定十拿九稳的可以得到胜利。

    中国历史上每一个王朝政权都有这种类型的场面。这使我们发现一项历史定律,即任何王朝政权,当它建立后四五十年左右,或当它传位到第二第三代时,就到了瓶颈时期。——所谓若干年和若干代,只是为了加强印象而设,当然不会有人机械的去解释。在进入瓶颈的狭道时,除非统治阶层有高度的智慧和能力,他们无法避免遭受到足以使他们前功尽弃,也就是足以使他们国破家亡的瓶颈危机。历史显示,能够通过这个瓶颈,即可获得一个较长期的稳定;不能够通过或一直胶着在这个瓶颈之中,它必然瓦解。

    发生瓶颈危机,原因很多,主要的是,王朝建立伊始,人民还没有养成效忠的心理惯性作用。新政权就好像一个刚刚砌好的新砖墙,水泥还没有凝固,任何稍大的震动都会使它倒塌。一旦统治者不孚众望,或贪污腐败,或发生其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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