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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第十七世纪-1


    然而,朱诩钧对另外一些人的请求,他的反应却像跳蚤一样的敏锐。那就是散布在全国各地的矿监和税监们的奏章,上午送进皇宫,朱诩钧的“朱批”谕旨,下午就发了出来。其敏捷迅速的程度,使宰相们自顾形惭。

    由宦官管理开矿和负责征收赋税,是大黑暗时代的暴政之一,依照儒家正统的政治哲学,凡是祖先创立的制度,后世子孙绝不可以更改,而“矿监”和“税监”,正是祖先创下来的制度之一。所谓矿产,主要的是金矿、银矿和朱砂矿,某一个地方一旦发现矿苗,皇帝就指派一个宦官前去主持,官衔是“某地某矿提督太监”。所谓税收,政府本有财政部(户部)主持,财政部也本有它的税务机构。但皇帝却另外设立一个征税系统,由他指派的宦官负责,称为“某地某税提督太监”。简称为矿监和税监。

    在二十世纪,开矿是一件受人欢迎的生产性建设,但在大黑暗时代,却是谋杀的手段。宦官在最初派遣时,固然只有一个人,不过依当时官场的传统习惯,他至少拥有一百余人的随从。在随从中,他遴选十几个负实际责任的矿务官员,此十几个矿务官员,各又有一百余人的随从(这正是所形容的“奴才还有奴才”的现象),每家以五口计算,一个矿监至少有五千人寄生在他身上,这种非生产的人事开支,就是最富有的金矿都无法负担,而且还不把贪污的数目计算在内。矿监系统自有他们的特殊办法,这办法就是一律转嫁到当地居民身上,那只要随意指认某一个富家地下有矿苗,就可以了。一旦被认为地下有矿苗,那家房屋就要全部拆除,以便开矿,唯一避免拆除的方法是贿赂。开矿时挖掘不到或矿藏不多,附近的富家随时都可被指控“盗矿”,富家破产后,盗矿的罪名就延伸到穷人头上,他们被投入监狱,苦刑拷打,直到全家尽死,或缴出全部“盗矿”的赔款。一个矿场即令枯竭,也不能关闭,因为关闭后五千余人的生路便告断绝,所以全部开支,包括呈献给皇帝的数目,都由当地人民承担。

    税监跟矿监相同,而更普遍,像天津的店铺税,东海沿岸的盐税,浙江、广东、福建等省的海外贸易税,成都的茶税、盐税,重庆的木税,长江的船税,荆州(湖北江陵)的店税,宝低(天津宝坛)的鱼税、苇草税。普通税吏本已是烂污人物,但比起税监系统,他们简直纯洁得如同婴儿。税监系统只要用手向某商店一指,说他漏税,这个商店纵然破产都不能清偿。

    除了矿监、税监,还有采办太监和织造太监。前者如采办木材,采办香料,采办宫花珠宝;后者如烧制瓷器,纺制锦绣绸缎。他们对人民的伤害,不亚于矿监税监。用采木作为说明,在采购中心的四川省,便有一个沉痛的谚语:“入山一千,出山五百。”形容采伐一根供皇帝建筑宫殿的巨木,一千人中要死五百余人,才能砍倒和运出丛山。四川人民一听到采木的宦官驾到,无不惊恐。

    宦官系统因有皇帝支持的坚强背景,他们的凶暴更甚于官员和乡绅,甚至骑到官员和乡绅的头上,平民就更不堪活命了。最闻名于世的湖广(湖北省及湖南省)税监陈奉,就是其中之一。他不但征税,还公开地抢劫行旅,殴打维持治安的官员。他手下的税吏在武昌(湖北武汉)经常假借着缉查私货的名义,闯入民宅,奸淫妇女,勒索财物,稍为不满意,就逮捕到税监所主持的税务公署,用酷刑追缴漏税。一六○一年,即本世纪(十七)第二年,武昌就因税吏强奸一位妇女的案件,激起大规模暴动,二十余万人攻击税务公署,陈奉逃到亲王府躲避,密令他的骑兵卫队三百余人(一个宦官竟有如此庞大的卫队),向抗暴群众冲杀,当场数十人死于非命。群众更为愤怒,生擒了陈泰最亲信的助手六人,投入长江。云南税监杨荣,比陈奉还要厉害,群众起来攻杀他的随从,杨荣就一口气逮捕了数千人,全都用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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