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第十九世纪-2
一云南省一八五五年,云南回民领袖杜文秀在大理县(九世纪时南诏王国的国都)起兵。
二陕西省一八六二年,陕西回民领袖任武,在渭南县起丘
三甘肃省一八六二年的同时,甘肃回民领袖马化龙,在金积堡(宁夏吴忠金积镇)起兵。
云南省除了省城昆明外,其他县份几乎全都叛变。但伊斯兰教徒内部的分裂使他们转胜为败,也使那个当时汉人很少的地区免去像越南一样脱幅而去。到了一八七二年,清政府军攻陷大理城,历时十八年的混战结束。
陕西省伊斯兰教徒的武装力量比较小,但因接近关中(陕西省中部)重镇西安——千余年的故都的缘故,影响却超过云南百倍,清政府军总司令(西安将军)多隆阿,在进攻囗(厂至)(陕西周至)县城时被击毙,满洲贵族已第一千次的被证明腐败无能,只好改派湖南兵团的另一位汉人将领左宗棠继任。一八六八年,最后一位变民领袖(但他却不是伊斯兰教徒)董福祥投降,历时七年的混战结束。
甘肃省的回变规模最大,从东到西一千二百公里的省境之内,跟云南省的情形相同,除了省城兰州外,其他城堡都响应马化龙的号召。左宗棠于解决陕西省的回变之后,即行西征。一八七○年,攻陷金积堡(宁夏吴忠金积镇)。一八七三年,攻陷碾伯(青海乐都·大分裂时代南凉王国的国都)、肃州(甘肃酒泉·大分裂时代北凉王国的国都),历时十二年的混战结束。
八 英法联军
焦头烂额的清政府正困于激烈的内战时,又因为过度的愚昧,引起致命的英法联军战争。
中美《望厦条约》上,有十二年期满再行修订的条款,中英《南京条约》却没有。但中英《南京条约》、中法《黄埔条约》却有利益均沾条款,所以也就等于有这个条款。
一八五四年——距中英《南京条约》一八四二年签订,已十二年;距中法《黄埔条约》、中美《望厦条约》一八四四年签订,已十年。英法两国公使向广州两广总督叶名琛要求就修约事宜,举行谈判。清政府那时还没有外交部,对各国的外交事务,不在中央政府所在地的北京处理,而由在广州的两广总督负责,这种畸形的形态,说明清政府的心理,那就是把这种棘手的事推的越远越好。叶名琛是一个传统的腐败老官僚,昏聩颟颥预而又自以为很聪明,他对外国人的态度是,一律拒绝接见,管你是普通商人或代表国家的使节,用以表示他的尊贵和对皇帝的忠贞。法国驻华公使布尔隆(注意到这一点,那时的外国驻中国使节是住在广州的)自一八五二年来中国,到一八五五年回国,四年之间,屡次要求进见叶名琛,都见不到一面。美国驻华公使史派克自一八四六年到一八四八年,自一八五○年到一八五二年,两次共六年之人,也无法见到叶名琛。接替他的新任公使马歇尔于一八五二年到职,请叶名琛指定日期呈递国书,直到一八五四年离任,连个回信都没有得到。
在这种外交形态下,英法修订条约的要求,如果能得到反应,那才是天大的怪事。英法两国公使当然也了如指掌,他们早已洞察到中国官场的伎俩,所以在向叶名琛提出要求,完成这种外交上的例行程序后,就一齐北上,到了天津,向清政府提出,准许两国的使节进驻北京,再准许开放天津跟广州一样成为通商港口。皇帝晏宁看到报告后,气得死去活来,尤其对于外国使节长期驻在北京的一项,认为自从他祖宗创建清王朝以来,还没有听说过比这更荒谬的事。
英法两国发现,除非使用武力,不能达到目的。
用武力必须有一个借口,而借口来了。一八五六年,广东省的巡逻艇在珠江口截住一艘实际上是中国人所有,但在香港注册,挂着英国国旗,名叫亚罗号的船只,逮捕了船上十二个中国人,并把英国国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