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心录之十 序说·序跋增补-4
大吉所录。”(《传习录栏外书》卷中)不知何据。但钱德洪中卷序未提《立志说》和《训蒙大意》,也未必可作为南大吉原刻本所收篇目之证据。比较诸本,笔者较同意日本学者大西晴隆的推断,即唯蔡汝楠校刻本保持了南大吉初刻本的原型,其他诸本均为南本之改编本或续补本(参见日本明德出版社《王阳明全集》第一卷《解说》)。事实上,自嘉靖三年南大吉刻本行于世后,确有不少学者对其作过校正改编。如嘉靖七年,聂豹、陈九川就对“重加校正,删复纂要,总为六卷,刻之于闽”(《聂双江先生文集》卷三《重刻传习录序》)。故阳明弟子王宗沐谓:“录阳明先生语也,四方之刻颇多。……(万历年间)沐乃请于两台合续本凡十一卷,刻置学宫。”(《传习录诸序》,日本硕水文库藏钞本)正因为各种版本相互混杂,从而使钱德洪在重编时,也无意中把改编本当作了原刻本。而后世又以钱序为据,以致错上加错。
嘉靖七年(公元一五二八年)十一月,钱德洪、王畿赴广信奔阳明师丧,讣告同门,收录阳明遗言。三年后同门各以所记见遗,钱“择其切于问正者,合所私录,得若千条”(钱德洪下卷跋)。然当时“未敢示人,不意为好事者窃录”(《阳明全书》卷三十六钱德洪《论年谱书》)。嘉靖十三年,德洪主试广东,其录已入岭表。书未遂(见《王龙溪先生全集》卷二十《钱绪山行状》)。嘉靖三十三年,同门曾才汉得钱氏手钞本,复傍为采辑,名曰《阳明先生遗言录》,刻行于湖北江陵〔七〕。后德洪读之,“觉当时采录未精,乃为删其重复,削去芜蔓,存其三之一,名曰《传习续录》,复刻于宁国(今安徽宣城一带)之水西精舍”(下卷钱德洪跋)。《传习续录》嘉靖三十三年间东刻本卷首所载钱德洪序亦有此事之记载,但时间和过程有异。序云:“洪在吴(今苏州)时……复采陈惟浚诸同志所录,得二卷焉,附为《续录》,以合成书。适遭内艰,不克终事。去年秋(嘉靖三十二年),会同志于南畿,吉阳何子迁、初泉刘子起宗,相与商订旧学。谓师门之教,使学者趋专归一,莫善于。于是刘子归宁国,谋诸泾尹丘时庸,相与捐俸,刻诸水西精舍。”(转引自佐藤一斋《传习录栏外书》下卷)
嘉靖三十五年,钱德洪游于湖北蕲春崇正书院,又应沈宠之请,“复取逸稿,采其语之不背者一卷,其余影响不真与《文录》既载者,皆削去。并易中卷为问答语,以付黄梅尹张君增刻之”(下卷钱德洪跋)。陈荣捷《王阳明传习录详注集评》和大西晴隆《王阳明全集》第一卷《解说》,皆以“易中卷”为易今本之中卷,此说笔者不敢苟同。
第一,钱德洪在《传习续录》序里明确说,嘉靖十四年在吴时,已将南大吉所录中卷易为问答语。因而不可能在二十一年后再易中卷为问答语。
第二,钱德洪跋语所谓“复取逸稿……增刻之”,指的是增刻《传习续录》,而非指增刻今本三卷,故所谓“中卷”只能是《传习续录》之中卷。
第三、跋语明确说,逸稿中有《文录》既载者,皆删去。可见在钱所得阳明遗言里,有与《文录》重复的论学书。钱也许删去了既载者,而易其他论学书为问答语。
第四,钱《传习续录》序谓“复采陈惟浚诸同志所录,得二卷”。后跋语又谓“复取逸稿,采其语之不背者一卷”。故《传习续录》当为三卷〔八〕。所谓“易中卷为问答语”,显然是指该三卷中之一卷。
嘉靖三十三年所刻的《传习续录》与嘉靖三十五年“补遗”的部分,即今本之下卷。收有陈九川、黄直、黄修易、黄省曾、黄以方及钱德洪所录一四二条语录,其中第一条至一一五条是《传习续录》,第一一六条至一四二条是“补遗”部分。下卷内容比前两卷博杂,且没有像前两卷那样经过阳明的亲自审阅。钱德洪担心这会使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