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惠王章句上-1
义的道理,也变成狭义的仁义观念了。
如此一来,立身处世之间,要如何去利就义,就实在很难办了。
举一个实例来说,我们假使在路上看到一些钱,这是利,我要不要把这些钱拾起来呢?这就发生了义利之辨的问题了。以我们传统文化来说,这些钱原非我之所有,如果拾起来据为己有,就是不义之财,是违背了义的道德,是不应该的。在利的一方面看,自己的私心里认为,路上的这些钱,乃是无主之财,我不拾起来,他人也会拾去,据为己有,也没有多大关系。但是到底该不该拾为己有?儒家对这种问题,在个人人格的养成上就非常重视了,由此便形成了中国特有的、非常严谨的个人的道德观念。
但是,由于这种义利之辨的观念根深蒂固,后世读《孟子》的人,大致统统用这个观念来读《孟子》,解释《孟子》,于是就发生了两种错误。第一是误解了梁惠王问话中的利,只是狭义的利益。第二是只从古代精简的文字上解释,而误解了孟子的答话,以为他只讲仁义而不讲利益,把“利”与“义”绝对地对立起来了。
其实并不如此,依照原文用现代江浙一带的方言来读,就可从语气中了解到他的涵义,知道孟子并不是不讲利,而是告诉梁惠王,纵使富国强兵,还都是小利而已;如从仁义着手去做,才是根本上的大吉大利。
了解了孟子这句话的真正涵义所在,于是我们就可认识孟子,并不是那么迂腐的了。他并没有否定利的价值。他只是扩大了利的内涵,扩大了利的效用。如果孟子完全否定利的观念的存在,那么问题就非常严重了。
试看几千年来中国文化的整个体系,甚至古今中外的整个文化体系,没有不讲利的。人类文化思想包涵了政治、经济、军事、教育,乃至于人生的艺术、生活……等等,没有一样不求有利的。如不求有利,又何必去学?做学问也是为了求利,读书认字,不外是为了获得生活上的方便或是自求适意。即使出家学道,为了成仙成佛,也还是在求利。小孩学讲话,以方便表达自己的意见,当然也是一种求利。仁义也是利,道德也是利,这些是广义的,长远的利,是大利。不是狭义的金钱财富的利,也不只是权利的利。
再从我们中国文化中,大家公推为五经之首的中去看。八八六十四卦中的卦交词,以及上下系传等,谈“利”的地方有一百八十四处;而说“不利”的,则有二十八处。但不管利与不利,都不外以“利”为中心在讨论。
思想最主要的中心作用,便是“利用安身”四个字。所以也是讲利,而且告诉我们趋吉避凶,也就是如何求得有利于我。“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的道德因果律,也是告诉人们以积善的因,可以得到余庆的果。相反地,积不善因,便得余殃之果。所以,积善是“利用安身”最有利的行为。
如果探讨孔孟思想的文化源头,绝对离不开。所以说假如孟子完全否定了“利”的价值,那么等等我国的所有传统文化,也被孟子否定了。但事实上并非如此。由此,我们研究孟子,首先就要对义利之辨的“利”字,具有正确的认识。
同时,我们还可以提出两点来作反证:
第一,韩非子说:“舆人欲人富贵,棺人欲人死丧。人不贵则舆不用,人不死则棺不买。非有仁贼,利在其中。”他说,棺材店老板希望别人死,并不是心坏,并不是不义;汽车厂老板希望大家发财,也并不是心好,并不是好义。两种不同的心理,都是为了自己的生意好,多赚些钱,都是生意人本分的想法。
韩非子的这段话,等于为“利”字下了一个这样的定义:或者是人,或者是物,或者是事,当某一时间,某一空间中,能够产生“利用安身”的功能效果,那么它就具有“利用安身”的价值;也就是在当用、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