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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惠王章句下-2
话不投机。

    在这里,孟子被直接问到王政的本题上去,自然有点兴奋了。我们知道,孟子是一直以孔子的学说为标榜。而孔子对于政治,是推崇上古以及文、武、周公的政治风范的。所以孟子就举出周文王的政绩答复说,以前周文王在歧山发祥之初,走的就是传统王道精神的政治路线。第一点:“耕者九一”,对农民只收九分之一的田赋。

    这是古代的土地政策,后世称作“井田制度”。当时地广人稀,没有私人财产制,土地均属国有,田园都依照方整观念来划一。每一田园,在规制上区分“井”

    字式,分成九部分,收获的时候,四周八分,分别归八户农民所私有,中间一份公田,收成归政府,所以说只收九分之一的田赋,后世称此为“井田制度”。其实九分之一的田赋税收,也只是后世人根据古代资料来讲的。究竟实际情形如何?这种制度,历代学者也有很用心去考证的,但到底还不够详细,同时我们不要忘记,当时人口稀少,土地广大而没有太多利用和开发。其实在管仲相齐桓公的时期,以及秦孝公时期,中国的经济制度,早已演变为具有私有土地的形态了,商鞅只是就当时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也可以说,他师法管仲,订出一套完整而具体的法制来管理。

    在历史上,秦以后,曾经有不少人向往古代的井田制度,更曾经有几度,意欲恢复它。最显着的莫如汉朝的王莽,想恢复井田制度,取消私有财产制。当然,王莽并不是因为有高深的政治思想或突出的见地,只是盲目的好古,妄想复古而已,所以没有成功。到了宋朝王安石变法,也想走这个路子,因为用人不当,也失败了。

    孟子说到第二点“仁者世禄”,是说当时的政府官职,大多数是世代相袭的。

    这一点,和我们今天的观念不同。但在孟子当时,却不能说他百分之百是错误的。

    因为在那个时代,一直延续这样的制度。不仅在教育制度上,政治思想上也都是如此,没有发展出全民教育的观念,读书人也都是士大夫的世家世袭的。我们以现在民主思想为基础,就会批评那是封建思想,甚至斥为封建余毒。可是我们如果综合了时间、社会、经济、政治等等因素,去探讨这种制度的精神,则可发现,它的功用在当时的时代环境中,可能还是鼓励人们保护及发扬传统文化的最好制度。总之,我们论史,应该尽量客观厚道,就“时”论事。不能纯出主观,以今之所有,笑古之所无;也不能以古之所无,便否认今之所有。

    第三点,孟子说到“关市”方面,关卡和互市,也就是现在的关税和商业市场上的捐税。这在文王时期是“讥而不征”的。只是派人巡察,看看有没有非法之物,顺便了解货物的议价状况,并不需要收什么关税、交易税之类。因为在战国当时,征敛相当繁琐、严苛,常常弄得民不聊生,所以他提出这一点。

    再其次,说到周文王时“泽梁无禁”。泽为水泽,梁指山林。广义地说,就是无论上山下海,包括河川的资源开发,山林资源的开发,都是没有什么禁令的。人民在这方面的生产是自由的,但人民也懂得节制,不至于弄到资源枯竭。这里有一点我们要知道,倒退回去两千多年看,那时候的社会结构,可以说一切都还在尚未开发的阶段。情况和现在不大相同。

    在司法方面,孟子指出“罪人不孥”。就是罪不及妻子,个人犯罪个人承当,自己受法律制裁,与家属无关。这句话在今天的年轻人听来,觉得没有什么道理,因为大家目前所认识的法律,本来就是如此,似乎这句话是多余的。可是在还没有推翻清朝以前,中国几千年来的法律,不像今天民主制度的法治精神。由春秋战国到清代的几千年帝制中,有许多情况,都是罪及妻孥,乃至于一人犯罪,可以诛灭九族,全凭当时专制帝王的意思而定。所谓“人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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