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一颗行星,这颗行星善于创造生命,但又更善于毁灭生命,这是我们的存在的一个很有意思的特点。
地球上的普通物种只能延续大约400万年,因此,若要在这里待上几十亿年,你不得不像制造你的原子那样变个不停。你要准备自己身上的一切都发生变化--形状、大小、颜色、物种属性等等--反复地发生变化。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因为变化的过程是无定规的。从quot;细胞质的原始原子颗粒quot;(用吉尔伯特和沙利文的话来说),到有知觉、能直立的现代人,要求你在特别长的时间里,以特别精确的方式,不断产生新的特点。因此,在过去38亿年的不同时期里,你先是讨厌氧气,后又酷爱氧气,长过鳍、肢和漂亮的翅膀,生过蛋,用叉子般的舌头舔过空气,曾经长得油光光、毛茸茸,住过地下,住过树上,曾经大得像麋鹿,小得像老鼠,以及超过100万种别的东西。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演变步骤,只要发生哪怕最细微的一点偏差,你现在也许就会在舔食长在洞壁上的藻类,或者像海象那样懒洋洋地躺在哪个卵石海滩上,或者用你头顶的鼻孔吐出空气,然后钻到18米的深处去吃一口美味的蚯蚓。
你不光自古以来一直非常走运,属于一个受到优待的进化过程,而且在自己的祖宗方面,你还极其--可以说是奇迹般地--好运气。想一想啊,在38亿年的时间里,在这段比地球上的山脉、河流和海洋还要久远的时间里,你父母双方的哪个祖先都很有魅力,都能找到配偶,都健康得能生儿育女,都运气好得能活到生儿育女的年龄。这些跟你有关的祖先,一个都没有被压死,被吃掉,被淹死,被饿死,被卡住,早年就受了伤,或者无法在其生命过程中在恰当的时刻把一小泡遗传物质释放给恰当的伴侣,以使这惟一可能的遗传组合过程持续下去,最终在极其短暂的时间里令人吃惊地--产生了你。
本书要说一说这事儿是怎样发生的--尤其是我们怎样从根本不存在变成某种存在,然后那种存在的一小点儿又怎样变成了我们。我还要说一说在此期间和在此以前的事。这当然要涉及好多事情,所以这本书就叫做,虽然实际上并非如此,也不可能如此。
但是,要是运气好的话,等你读完本书的时候,你也许会在一定程度上有那种感觉。
我写本书的最初灵感,不管其价值如何,来自我在念小学四、五年级时有过的一本科普读物。那是20世纪50年代学校发的一本教科书--乍一看去,皱皱巴巴,招人生厌,又笨又重--但书的前几页有一幅插图,一下子把我迷住了:一幅剖面图,显示地球的内部,样子就像你拿起一把大刀,切到行星里面,然后小心翼翼地取出一块楔形物,代表这庞然大物的大约四分之一。
很难相信,我以前怎么从没有见过这类插图,我记得完全给迷住了。我的确认为,起初,我的兴趣只是基于一种个人的想像,美国平原上各州川流不息的车流毫无提防地向东驶去,突然越过边缘,坠入中美洲和北极之间一个6000多公里高的悬崖,但我的注意力渐渐地转向这幅插图的科学含义,意识到地球由明确的层次组成,中心是一个铁和镍的发热球体。
根据上面的说明,这个球体与太阳表面一样灼热。我记得当时我无限惊讶地想:quot;他们是怎么知道的?quot;
我对这个信息坚信不疑--我至今仍然容易像相信医生、管道工和别的神秘信息的拥有者那样相信科学家的说法--但是,我无论如何也无法想像,人的脑子怎么能确定在离我们几千公里下面的地方是个什么样子,是由什么构成的,而那可是肉眼根本看不见、X射线也穿不透的呀。在我看来,那简直是个奇迹。自那以后,这一直是我对待科学的态度。
那天晚上,我很兴奋,把这本书抱回了家,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