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 节义传
而识之曰:“乳母无恙乎?”乳母曰:“嗟乎!吾柰公子何?”故臣曰:“今公子安在?吾
闻秦令曰:‘有能得公子者,赐金千镒。匿之者,罪至夷。’乳母倘言之,则可以得千金。
知而不言,则昆弟无类矣。”乳母曰:“吁!吾不知公子之处。”故臣曰:“我闻公子与乳
母俱逃。”母曰:“吾虽知之,亦终不可以言。”故臣曰:“今魏国已破,亡族已灭。子匿
之,尚谁为乎?”母吁而言曰:“夫见利而反上者,逆也。畏死而弃义者,乱也。今持逆乱
而以求利,吾不为也。且夫凡为人养子者务生之,非为杀之也。岂可利赏畏诛之故,废正义
而行逆节哉!妾不能生而令公子禽也。”遂抱公子逃于深泽之中。故臣以告秦军,秦军追,
见争射之,乳母以身为公子蔽,矢着身者数十,与公子俱死。秦王闻之,贵其守忠死义,乃
以卿礼葬之,祠以太牢,宠其兄为五大夫,赐金百镒。君子谓节乳母慈惠敦厚,重义轻财。
礼,为孺子室于宫,择诸母及阿者,必求其宽仁慈惠,温良恭敬,慎而寡言者,使为子师,
次为慈母,次为保母,皆居子室,以养全之。他人无事不得往。夫慈故能爱,乳狗搏虎,伏
鸡搏狸,恩出于中心也。诗云:“行有死人,尚或墐之。”此之谓也。
颂曰:秦既灭魏,购其子孙,公子乳母,与俱遁逃,守节执事,不为利违,遂死不顾,
名号显遗。
梁节姑姊者,梁之妇人也。因失火,兄子与己子在内中,欲取兄子,辄得其子,独不得
兄子。火盛,不得复入,妇人将自趣火,其友止之,曰:“子本欲取兄之子,惶恐卒误得尔
子,中心谓何,何至自赴火?”妇人曰:“梁国岂可户告人晓也?被不义之名,何面目以见
兄弟国人哉!吾欲复投吾子,为失母之恩,吾势不可以生。”遂赴火而死。君子谓节姑姊洁
而不污。诗曰:“彼其之子,舍命不渝。”此之谓也。
颂曰:梁节姑姊,据义执理,子侄同内,火大发起,欲出其侄,辄得厥子,火盛自投,
明不私己。
二义者,珠崖令之后妻,及前妻之女也。女名初,年十三,珠崖多珠,继母连大珠以为
系臂。及令死,当送丧。法,内珠入于关者死。继母弃其系臂珠。其子男年九岁,好而取
之,置之母镜奁中,皆莫之知。遂奉丧归,至海关,关候士吏搜索,得珠十枚于继母镜奁
中,吏曰:“嘻!此值法无可柰何,谁当坐者?”初在左右顾,心恐母去置镜奁中,乃曰:
“初当坐之。”吏曰:“其状何如?”对曰:“君不幸,夫人解系臂弃之。初心惜之,取而
置夫人镜奁中,夫人不知也。”继母闻之,遽疾行问初,初曰:“夫人所弃珠,初复取之,
置夫人奁中,初当坐之。”母意亦以初为实,然怜之,乃因谓吏曰:“愿且待,幸无劾儿,
儿诚不知也。此珠妾之系臂也,君不幸,妾解去之,而置奁中。迫奉丧,道远,与弱小俱,
忽然忘之,妾当坐之。”初固曰:“实初取之。”继母又曰:“儿但让耳,实妾取之。”因
涕泣不能自禁。女亦曰:“夫人哀初之孤,欲强活初耳,夫人实不知也。”又因哭泣,泣下
交颈,送葬者尽哭,哀动傍人,莫不为酸鼻挥涕。关吏执笔书劾,不能就一字,关候垂泣,
终日不能忍决,乃曰:“母子有义如此,吾宁坐之?不忍加文,且又相让,安知孰是?”遂
弃珠而遣之,既去,后乃知男独取之也。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