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1
名单,在列举人名之中,第三十一节中说:“以色列子孙受国王治理以前,就是这些人治理以东而称国王的。”
现在假定发现任何没有日期的着作,在着作中谈到任何过去的事件,作者应该说明,这些事情发生于美国有国会以前,或者说发生于法国有国民议会以前。这样就能证明这类着作不可能写在美国有国会或法国有国民议会以前,而只能写在它们以后,情况也许这样。由此说来,这类作品在一个国家里不能由死于有国会以前的人所写;而在另一个国家里不能由一个死于国民议会以前的人所写。
在历史中和会话中,再没有比以事实代替日期更为常见了;这样做极为自然,因为一件事实留在脑海中胜过一个日期。第二点是因为事实包括日期在内,可以一举而两得;这样依据情况说话的方法,就意味着肯定所说的事实是过去的,好象那件事实是十分透彻的。当一个人说到一桩事情时,他说那是在我结婚以前,或者说在我的儿子出生以前,在我去美国以前,在我去法国以前,这样绝对可以明白,而且表达出他打算使人明白的就是,他已结过婚,他已生过一个儿子,他已去过美国,或者已去过法国。语言不容许在任何其它意义上采用这种表达的方式,有时在别处发现这样的表达,只能理解为只有在这种意义上采用这种方法。
所以我在前面所引用的经文——“以色列人未有国王治理以前,这些人就是治理以东的国王”,这只能写在开始治理他们的第一个国王之后;由此可见,《创世记》远非摩西所作,至少亦非扫罗以前之人所作。这是这节经文的正面的意义。但是任何国王这个用语,包含不止一个国王,至少有两个,这个说法一直要引伸到大卫时候。倘就一般的意义来说,一直要贯穿着犹太王国的整个时期。
假使我们在《圣经》的任何其他部分遇到这节经文,并公开表示是写在国王们开始治理以色列之后,那就不可能没有见到这句话的运用。就说明碰巧有这种情形;写出以色列一切国王历史的两篇《历代志》,是写在犹太玉国开始以后,而我所引述的那节经文以及《创世记》第三十六章其余部分的经文,是逐字记在《历代志》的第一章里,从第四十三节开始。
《历代志》的作者会说,而且他也说过,《历代志》第一章第四十三节所说:“任何君王治理以色列人之先,这些人就是治理以东的君王”,因为他将作出而且已经提供一张治理以色列的国王名单;但是同样词句会用于那个时期以前,是不可能的。同样可以育定,任何事情可以从历史的语言中得到证明。也就是说《创世记》的这一部分,是从《历代志》中得来的,更可以说《创世记》没有《历代志》那样古远,也许没有象《荷马》一书那样古老,或者不及那样古老。按照编年记所说那样,承认荷马是大卫和所罗门的同时代人,而伊索则生活于犹太王国的末期。
从《创世记》抛开摩西是作者这一信念,在这一点上只有一种奇怪的信仰,就是说上帝是这样说的。此外《创世记》就没有什么了,只不过是一本隐名的故事书,内中有故事,有寓言,有传统的或造作的谬论,或者可以说是一本弥天大谎的书。夏娃和蛇,诺亚和方舟的故事降落到《天方夜谭》的水平,而没有引人入胜的长处。至于说到人活到八、九百岁,成为神话中巨人那样的长生不死一样的荒唐。
此外,《圣经》中所讲的摩西的性格是人的想象中最可怕的。如果那些记述是真的,那末他是个大恶人,首先借口或伪托宗教之名,开始和继续进行战争;并在那种面具或迷惑之下犯下了任何国家史无前例的暴行。在这方面我来举出一例。
犹太军从一次杀戮和抢劫的出征回来以后,那段记载见于《民数记》第三十一章第十三节。
“摩西和祭司以利亚撒以及会众一切首领,都到营外迎接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