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注
,波斯王古列元年,耶和华为要应验借耶利米口所说的话,就激动波斯王古列的心,使他下诏通告全国说,第二节,波斯王古列如此说,天上之神耶和华已将天下万国赐予我,又嘱咐我在犹大的耶路撒冷为他建造殿宇。
第三节,在你们中间凡作他子民的,可以上犹大的耶路撒冷,在耶路撒冷重建耶和华以色列神殷。(只有他是神)愿神与这人同在。
《历代志》的最后一节突然中断,是在一个短语中随着一个“上”字而终止的,没有表明到什么地方。这种突然中断和在不同的书中出现同样的节数,象我已经讲过的那样,说明《圣经》是在紊乱和无知的情况下凑合起来的,而且编纂人在编纂时没有什么根据,我们也没有任何根据相信他们的编纂。
①①当我一路读下去,我观察到在《圣经》中有好几处中断和无意义的章节,没有想到它们被引入《圣经》
以后会发生足够的影响;如《撒母耳记》上篇第十三章第一节中说道,“埽罗治理了一年;当他治理以色列二年时,埽罗选拔丁三千人”,等等。这一节的第一部分说埽罗治理一年是没有意义的,由于这句话并没有告诉我们埽罗做了什么事,也没有说明在那一年终了的时候发生了什么事;此外只不过无意义他说他治理了一年,接着在下面一个短语中说他治理了二年;如果他曾治理过二年,那就不可能没有治理一年。
还有一个例子见于《约书亚记》第五章,作者告诉我们一个天使(在那一章的开头的目录中就是这样称呼他的)的故事说,一个天使出现在约书亚面前;故事突然中断,没有结局。故事如下:——见第十三节,在《以斯拉记》中惟一肯定的是,此书写作的时间就在犹太人从巴比伦人的俘虏中回来的时候,大约在基督之前五百三十六年。以斯拉(按犹太的注释家,他就是在亚坡克力法中称为厄斯特拉的同一个人是回来者之一,他可能写了那桩故事的原由。尼希米亚在以斯拉之后写了一本书,他也是回来者之一;他可能在书上用了自己的名字写了同一事件的原由。但是那些记述和我们无关,同别人也无关,除非它同作为自己民族史的一部分的犹太人有关;在那些书中,有这么多上帝之道,正象在法国史中,或者象拉宾的英国史中,有同样这么多的上帝之道一样,任何其他国家的历史亦复如此。
但是,即使在历史的记录问题上,这些作家也没有可以依赖的。在《以斯拉记》第二章中,作者把从巴比伦回到那路撤冷的一切部族和家庭和每户的确切人数列成一表:这本回乡者名册,看来其主要目的在于写这本书;但是这里有一个错误,它破坏了这项工作的意图。
作者在名册的开始采取了下列方式:第二章第三节说,“巴录的子孙二千一百七十四人。”第四节说,“示法提雅的子孙三百七十二人。”在这种方式下,他说到了所有的家庭。在第六十四节中他作了一个总结说,会众共有四万二千三百六十名。
但是如果有人不怕麻烦,把各项人数加起来,会发觉其总数只有29,人;所以相差12,542人①(见446页表)。试问《圣经》在什么事情上准确可靠?
尼希米亚以同样方法,把回去的家庭和每家的人数列了一张表,他象以拉斯一样,在第七章第八节开头说:“巴录的子孙二千三百七十二人;”这样把所有的家庭计算在内,他的表有几处跟以斯拉的表有所不同。在第六十六节中尼希米亚作了一个总计,象以斯拉曾经说过的那样,他说,“会众共有四万二千三百六十人。”但是把这张表逐项计算起来,其总数只有31,人,所以这里的错误是11,271人。这些作者或许对于《圣经》的编者很有帮助,但是对于需要真实和确切的地方,却没有什么用处。下一本书是《尼希米记》。如果以斯帖夫人认为献身于阿哈秀鲁,做他所收养的情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