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较粗的同类感觉所压倒,这是大家都熟知的事实。参看二卷四三条末段。——译者
关于把不可感觉的对象变现为可以感觉的对象的办法,或是说关于借着能够直接觉知的事物来把不能直接觉知的事物显示到我们感官面前的各种方式,说来就是这样。
但是这种变现办法有时并非施于人类感官,而系出自他种动物,其感官在某些情节
上比人类感官较为敏锐的一些动物。例如对于某些气味,狗的感官就特别灵敏;又如空气在没有外来的光线照明时本有一种隐伏的光,只有猫和枭以及其他类似的夜视动物才能感觉到。泰莱夏斯说得对,空气自身当中固有一种光,①微弱到对于人们以及大多数动物的眼睛几乎没有什么效用;有些动物在暗中能视,乃是因为它们的感官能适应于这种光,而不能说它们能够无光而视,或是凭借内光而视。①弗勒注明,泰莱夏斯此说见其所着“De Rerum Natura”第一卷第三章。在该书第四卷以及别的地方,泰莱夏斯对于光的问题作了极其艰苦的讨论,意谓空气是自身有光的,因空气总含有一些热,而光则是热的附带伴侣。
培根在“De Principiisatque Originibus”一书中曾对泰莱夏斯的各项意见作了精心的叙述,其中也提到此说。见英译本《培根全集》第三卷第一○六页。
克钦指出,泰莱夏斯此说(培根对它是同意的)现在是完全破灭了。空气并非自身有光。即使在黑夜间,空气中也浮有少数光线。猫枭等之所以能够夜视,只是因为它们的眼睛有特殊结构,比人眼易于捉到这种微光。——译者
还要知道,我现在所讨论的乃是感官的一些缺陷及其救济办法。至于说到感官的欺骗性,则须归到感官及感官对象问题上另作特定的探究。①不过感官的一个最大的欺骗却须在此一提,那就是说,感官对于自然的界划总是参照着人而不是参照着宇宙;②而这是非靠理性和普遍的哲学不能加以矫正的。①弗勒注明,参看“De Augmentis Scientiarum”第四卷第三章(英译本《培根全集》第一卷第六一○至六一三页)。——译者
②参看一卷五九条和四一条。——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