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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集)
比自己想的还要凶险!

    “老蔡这回是玩真的,终于要对天子下手了啊。”程宗扬飞快地转着脑筋,琢磨其中的关键,“这家伙花了多少钱买通了五鹿充宗?唱得一出好双簧!少府可是天子的私房钱,他都敢打主意,胆子肥得没边了……”

    这双簧确实唱得好。五鹿充宗上书,明着反驳蔡敬仲,暗地里不仅透露出蔡敬仲有发财的路子,还显示出他被辩得理屈辞穷,从侧面烘托蔡敬仲的英明。天子眼下正缺钱,凭空掉了这么大个鱼饵下来,怎么可能不心动?

    万一将来出事呢?老蔡不怕,他就是奔着出事去的,捅出来的窟窿越大,说明他捞得越多。五鹿充宗更不怕,他已经表明态度,坚决反对蔡敬仲的妖言,就算天塌下来,板子也落不到他身上。反而是天要真塌了,更证明他的先见之明。两人一起作案,一个捞够了钱,拍拍屁股走人;另一个半点风险都没有,还能载誉而归,这双簧唱得真是里面捞钱,外面捞名,里外里都不吃亏。

    程宗扬也就是局内人,才能想通里边的道道。旁人被这俩货玩死,还得挑起大拇指夸人家厚道。这手段邪得光明正大,别说一般人看不出来,就算看出来也拿他们没辙,这事干的,除了蔡敬仲那个变态死太监,也没谁了。

    程宗扬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怎么就不来个雷劈死他呢?

    王蕙道:“宫里如今最流行的一句话,据传是蔡常侍说的:买田买房都已经过时了,用钱生钱才是发财的王道。”

    程宗扬真想给蔡敬仲写个大大的“服”字挂门上。这思路广的,不去当个基金经理真是屈才了。

    “老蔡这是要作大妖啊。”程宗扬道:“眼下正是要紧的时候,不能由着他乱来!”

    “公子可是要与蔡常侍商量?”

    程宗扬头皮一紧。跟老蔡商量?我现在都不想理他好不好!每次跟他说话,都显得我跟白痴似的。

    秦奸臣心思七窍玲珑,王蕙恐怕比他还多一窍,一眼就看出程宗扬的不情愿来,微笑道:“既然如此,便由妾身与蔡常侍商量如何?”

    程宗扬长出一口气,“有劳嫂夫人费心了。”

    王蕙浅浅笑道:“公子何必客气。”

    …………………………………………………………………………………

    程宗扬没有去见蔡敬仲,除了不想表现自己的白痴,更重要的是他已经与卢景商定,今日同赴偃师。

    偃师与伊阙相仿,都是进出洛都的门户,但偃师路途稍远,赴洛的商旅大都会在城中歇息一晚,整顿行囊,更衣洗尘,第二天再从容入京。因此偃师虽然只是小城,客栈却是极多。

    程宗扬是第二次来偃师,上次追查延玉的行迹时,也是与卢景同行,甚至两人易容过的海捕文书还在墙上贴着,只不过眼下谁都没有把他们两个和榜文上杀人越货的江洋大盗联系起来。

    两人都是识途的老马,没费多少力气就找到曾经的白鹭书院。白鹭书院多年前被官府买下,改为驿馆,但建筑本身的变化并不大。书院的匾额、楹联尚在,但已经被烟火熏得面目全非,里面充斥的也不再是学子的诵书声,而是驿马的嘶鸣声,浓烈的马尿味和随处散落的草料。

    卢景穿着厚厚的皮围裙,一脸胡子拉茬的半蹲在马厩中,扳起一只马蹄放在腿上,眯着眼睛,用一柄快刀修整损坏的马掌。他手起刀落,削得又快又准。那匹马卧在草堆中,不时惬意地打个响鼻。

    旁边的驿卒挑起大拇指,“这手艺,一看就是在行的大师傅!”

    卢景粗豪的咧嘴一笑,从褡裢里面找出一只蹄铁比了比,然后拿起一柄羊角锤,左手将钉子楔进蹄铁的沟槽中,右手挥起锤子,“叮叮当当”的敲打起来。

    程宗扬扮作学徒,靠在门边,眼睛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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