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替嫁(一)
,短暂的梦就破碎了。第二次,她嫁给了女主慕瑶的弟弟慕声。门被吱呀一声推开了。丫鬟收了伞站在门口,衣角滴滴答答淌着雨水,她颤抖着声音,活像只小鸡仔:“小姐,吉时到了。”小丫鬟的一张脸铁青,手都在微微发抖,显然是怕到了极点。妙妙应了一声,急匆匆沾了点胭脂胡乱抹在唇上,挽着丫鬟湿哒哒的袖口往出走。油纸伞几乎要承受不住这么激烈的雨,雨水汇成一缕,小溪般从伞沿上流下。小丫鬟持伞的手直打颤,一颤,那雨水就迸溅一些到妙妙单薄的喜服上,不一会儿肩膀就洇湿了一片。妙妙有点不高兴,劈手夺过伞柄,大伞稳稳地罩在了丫鬟头上。沿着曲曲折折的连廊,一路无话,妙妙没话找话:“你看见了吗?”“……嗯。”丫鬟紧紧贴在了妙妙身边,带上了哭腔,“小姐,小姐不怕吗……那个……好可怕……”除了寡妇,没有人会在夜里结婚。就算是寡妇,也不会选择这样雷雨交加的夜晚。因为这次成亲,本就是一个局。这应该就是柳拂衣邀请凌虞假扮新娘子的那一次,目的是要引出一只大妖。慕瑶和柳拂衣是一个月之前落脚太仓的。太仓郡虽小,但是富得流油。富庶的太仓库人口众多,外来人挣破头地希望能在此安家落户。可是上个月起,几对新婚的小夫妻在入洞房前双双失踪,传闻有人看见妖怪出没,流言四起,恐慌瞬间席卷了这座小城。一时间,太仓郡没人敢再办喜事。但嫁娶之事乃是寻常,长久废止不是办法。本来不信鬼神的太仓郡郡首凌禄山,挺着大肚子发了三天愁,憋到最后,也扛不住广发告示,开始招揽能人异士。原书的男主角柳拂衣和女主角慕瑶游历到此,当仁不让地留下来为民除害。捉妖的日子里,他们就住在郡守府,也就是原主凌虞的家。主角团来的第三日,妖怪就主动送上门来。它缠上了郡守的掌上明珠凌虞。年方十六的凌虞未许良人,白天正常,夜里却总梳妆打扮,穿上喜服要嫁人,在空无一人的大堂里与空气拜天地,像是了什么邪。柳拂衣守在身边,在凌虞一个人“入洞房”的瞬间祭出九玄收妖塔,一下子就迫使附在凌虞身上的狐妖显了形。这狐妖本想吸食人的精气,却被迫显出原身,面目狰狞,指爪锋利,一声巨啸,就朝手无寸铁的慕瑶扑去。训练有素的捉妖人慕瑶冷静地与其酣战。柳拂衣在这当口,捞起了地上的受害人凌虞,像个脚踩祥云的大英雄从天而降,将其从幻梦救了出来。凌虞躺在他怀里,第一次感受到了心跳加速的滋味。“吱呀——”门开了条缝。丫鬟唬得半退两步,妙妙看着她摇摇欲坠的模样,有些不忍心:“你下去吧,我自己进去……”丫鬟倒退一步,虚脱般一屁股坐在了水洼里。书里的细节有些记不得了。凌妙妙在心里为自己打了气,素手推开了门。柳拂衣长身玉立,正背对她站着。这位显然就要放松得多了,喜服下面还能看得见他常穿的白衣的边角,原来是随便在外面套了一件喜袍。人家只当这是一场无足轻重的戏,可怜原身为之激动得夜不能寐。柳拂衣闻声转过身来,果然是眉目如画的一张脸。原书写道,柳拂衣身体羸弱,因此身材瘦削,面色总是苍白,但也因此,带上了一丝出尘的仙气。他温润和蔼,但眉宇间有一股挥之不去的忧郁。凌妙妙读到这烂大街的设定时,心想,这样的男人,又可接近又禁欲,又亲和又有神秘感,的确是最招女孩子们丢魂的类型。她看了柳拂衣两眼也就丧失了兴趣。作者规定了他属于慕瑶,不管他待别人再温和,都不会有任何故事发生。柳拂衣开口了:“妙妙。”妙妙被吓得一个哆嗦:“你叫我什么?”柳拂衣微皱眉头,有些迟疑:“我记得你的小字叫做‘妙妙’……”“哦——”凌妙妙拉长了调子,一点也不高兴凌虞还与自己共用一个名字,“是妙妙,是妙妙没错……你突然这样叫,我没有反应过来。”柳拂衣微微笑了:“今日你我大喜之日,该叫得亲近些。”男主角说起情话,令人骨头酥软。妙妙看着柳拂衣的眼睛,在其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