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教育志
南北各设文社,而以奎楼为中枢,故奎楼亦谓之书院。每有学事,群集讨议,以进有司,唯不敢为过激之论。而赏奇析疑,亦以时会文焉。故例,有司下车,必行观风之试,试以诗、赋、策论,或询地方利弊,犹有博采ú荛之意。古者士传言,庶人谤;商旅于市,工执艺事以谏。正月孟春,輶人以木铎循于路,采其风诗,以陈天子,故王者不出朝廷,而知天下治乱。然而三代以下,天下之是非,一出于朝廷,而不出于学校。是故天子荣之,则群趋以为是;天子辱之,则群摘以为非,习毒所中,利禄熏心,而道义铄矣。光绪十一年,刘铭传任巡抚,析疆置吏,增设学额。嗣经礼部议准,乃饬各学查明,其由南北两府学拨归台湾府学廩膳附增生员一百五十名,武生八十六名,又由彰化县学拨归台湾县学者五十二名,武生十一名,拨归苗栗者十一名,武生十一名,嘉彰两学拨归云林者四十九名,武生二十二名。原设廩生增额,应照名次由新籍各生帮补,自十八年起,改归新籍支膳。是时巡抚兼理提督学政,核定考费,岁科两届一万二千圆,南北两府均半。岁试三千三百圆,科试二千七百圆。而新设之台湾府,定自辛卯科试分棚开考,即照南北章程,岁科两试共六千圆,科试二千七百圆。均于盐课余款支用。南北两府考费,则岁试各八百五十圆,科试七百圆,亦由盐余支用。初,台士乡试,例由海东书院给发盘费,以助肄业诸生。建省以后,官船往来,改发船票,而会试者从前新科举人在院肄业者给以百圆,虽不在院而连捷者亦同,否则仅给四十圆,应赴书院监督报名,而后分发。若台北府则由该府自行提给,台湾府亦就近报名,送道核给。其所以奖励科举者至矣。当是时,百事俱兴,农工路矿次第举办,而多借才异国,铭传乃为树人之计,十二年,先设电报学堂于大稻埕,以习其艺。十六年,又设西学堂于城内,聘四人为教习,择全台聪慧之子弟而教之,课以英法之文,地理、历史、测绘、算术、理化之学,又以中国教习四名,分课汉文及各课程。学生皆给官费,每年约用一万余两。成效大著,台湾教育为之一新。夫抚垦之事,为治台之大政。前者番社虽设社学,又拔其秀者为佾生,以宠锡之,顾此为羁縻之策,而非长治之计也。是年春三月,并设番学堂,先选大嵙嵌、屈尺、马武督之番童二十名而数之,聘罗步韩、吴化龙、简受禧为教习,课以汉文、算书、旁及官话、台语。起居礼仪,悉仿汉制。每三日,导之出游,以与汉人晋接,消其顽犷之气,生其观感之心。而铭传又临时莅学堂,以验诸生功课,极力奖励。人才之盛,勃勃蓬蓬,再及数年,可以致用。然自邵友濂一至,十七年,而撤西学堂,十八年,而番学堂亦废矣。乌乎伤哉!
台湾儒学表
台南府儒学在台南府治,康熙二十四年建。以下俱附见《典礼志》各文庙内。
安平县儒学在安平县治,康熙二十三年建。
嘉义县儒学在嘉义县治,康熙二十三年建。
凤山县儒学在凤山旧治,康熙三十五年建。
恒春县儒学未建。
台湾府儒学在台湾府治,光绪十五年建。
台湾县儒学未建。
彰化县儒学在彰化县治,雍正四年建。
云林县儒学未建。
苗栗县儒学未建。
台北府儒学在台北府治,光绪六年建。
淡水县儒学未建。
新竹县儒学在新竹县治,嘉庆二十二年建。
宜兰县儒学在宜兰县治,光绪二年建。
台湾书院表
海东书院在台南府治府学之西,康熙五十九年巡道梁文煊请建,后为校士院。乾隆四年,巡台御史单德谟奏请别建校士院。翌年,巡台御史杨二酉奏请照福建省直辖之例,以府学教授为师,考取诸生而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