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军备志-3
官隘之始。雍正六年冬,山猪毛番乱,讨之。十一年,以南路营兵三百戍其他,自是番不敢出,然犹未有隘名也。十三年,彰化眉加腊番乱,讨之,乃设隘于柳树湳,在乌溪之北,为今台湾府治附近。其时台中皆番地也。乾隆五十三年,大将军福康安奏设屯番之制,以近山之地,照旧设立隘丁,或分地受耕,或支给口粮,均系民番自行捐办。今其地归屯,应以官收租谷内支给,仍责成各隘首,督率隘丁,实力巡查,以与营汛相表里。于是凤山、嘉义、彰化、淡水各设隘于边,每处隘首一名,隘丁十数名,或二三十名。每名年给口粮三十石,折银三十圆,隘首倍之。惟九芎林隘,官征屯租全给,余则官给四成,民给六成,是为官设之隘。然官隘之力有限,而人民之垦者日多。
嘉庆七年,吴沙募三籍之氓,入辟蛤仔难,筑堡以居。沿山各隘,俱戍乡勇,曰民壮藔,故居者无害。各有田园数千甲,为经费。设厅之后,虽升科,而近隘之地,仍留为隘丁耕稼,自收自给。奉旨准行,是为私设之隘。蛤仔难处台之北东,负山面海,皆番地。自三貂岭越山行,为远望坑,有民壮藔焉。始用以通道,继用以捍行。过此而西,为大里简,亦设民壮藔。又西为梗枋,为乌石港,远望坑之南为金面山,为白石,为汤围,为柴围。迤西为三围,又南为四围一结,为四围二结,为四围三结,为旱溪,为大湖,为叭哩沙湳,为鹿埔,为清水沟,为崩山,为员山庄,为马赛,凡二十处,各设隘袪害。前时行人出入,隘丁护之,每人酬钱四十文。迨设官后,由官赍之。
十七年,漳人林朝宗等请垦苏澳之地,增设施八坑隘。施八坑在东势山尾,林深草茂,土番据之,而口甚狭,西连叭哩沙湳,出坑而东为苏澳,通海之处也。土广而腴,众每请垦,而有司以距城辽远,虑藏奸宄,不许。及道光元年,耕者已三百余人,署通判姚莹乃籍其田以为隘,未竣而去。六年夏,闽、粤械斗,粤人黄斗乃居淡水之斗换坪,乘势煽生番作乱。及平,设隘南庄,置屯把总一、屯兵六十以戍。十四年冬,淡水同知李嗣业以南庄既垦,而东南山地未辟,乃命姜秀銮、周邦正集闽、粤之人,凡二十四股,合设金广福隘,以从事垦荒。自树杞林而入北埔,设隘藔十五处,所辖之地,袤三十余里,广一二十里,征收田租,以供隘费。是为公设之隘。
同治十三年,钦差大臣沈葆桢奏请开山抚番,而隘制久废,以兵代之。
光绪十二年,巡抚刘铭传奏颁隘勇之制,收防费,废隘租,以期整剔。十四年,阿罩雾人林朝栋、林文钦合设公司曰林合,给垦台湾辖县沿山数千甲,并营脑业。虑遭番害,请设隘勇两营。凡五百名,自给饷械,以林荣泰、刘以专率之。自抽籐坑至集集,分设隘藔,谓之铳柜。隘勇击柝巡守,有警则鸣铣传示,众悉出,伏险击,故番害稍戢。番之出草,每乘隙弋人,或昏夜突袭,故防之綦严。而任其事者,多愍不畏死,以杀番相雄长者也。
凤山县辖隘藔沿革表
隘藔社隘官设,在山猪毛口,原设隘丁三十名,今裁。
漏陂社隘官设,在南太武山南,原设隘丁十五名,今裁。
茄藤社隘官设,在大昆麓,原设隘丁二十名,今裁。
力力社隘官设,在佳佐山麓,原设隘丁二十名,今裁。
放■社隘官设,在三条仑岭,原设隘丁二十名,今裁。
淡水厅辖隘藔沿革表
火焰山隘民设,在大甲堡西南,即大甲溪。原设隘丁八名,今裁。
日北山脚隘民设,原在日北山脚,后移入鲤鱼潭高岗,属苑里堡。原设隘丁六名,今设八名。现隶苗栗县。
三叉河隘民设,在苑里堡内山高岗,处日北山隘之北,今移番仔城,原设隘丁五十名。现隶苗栗县。
内外草湖隘民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