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一 乡治志
江会馆,亦为仕商集议之所,联乡谊,萃众志。其有流落不归者,则资遣之,故无穷途困苦之悲,是亦枌榆之义也。南郡大西门外,有五大姓,蔡为众,郭次之,黄、许、卢又次之,各踞一街,以相凭陵,莫敢侵犯。盖以其地为郊商屯集之处,货物出入,资之输运,故争拥其利。夫以一郡之中,而族自为族,党自为党,能不仳离,且因之而生私斗。然能善用之,亦足以资其力。朱一贵之变,粤人不附者,以省界也。林爽文之变,泉人不应者,以府分也。若夫蔡牵之乱,协力同袍,争趣杀敌,即以寇自外至也。《诗曰》:“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为此诗者,其知乡治之义乎?故曰,日月食于外,而贼在其内。
台湾善堂表
台北官医局在台北城内考棚,光绪十二年,巡抚刘铭传设,以候补知县为总理,招聘西人为医生,以医人民之病,不收其费,并设官药局于内。
台北病院亦在考棚,光绪十二年,巡抚刘铭传设,以医兵勇之病。
台湾养济院在县治镇北坊,康熙二十三年,知县沈朝聘建。
台湾普济堂在县治县城隍庙内,乾隆十一年,巡台御史六十七范咸命台湾县李阊权建,凡十二间,拨公款千余圆充用,以收养穷民。
台湾栖流所在县治圣公庙街,光绪十二年,知县谢寿昌禀设,以收流民,其款由普济堂拨用。
台湾育婴堂在县治外新街,咸丰四年,富户石时荣倡建,自捐家屋充用,并捐五千圆,生息以为经费,又劝绅商集款数千圆,禀官批准,凡安平出入商船,抽税充用,而富户亦各捐田园铺屋,入款颇多。其后巡道黎绍棠以为义举,更劝绅士办理,并以洋药厘金提拨充用。及光绪八年,巡道刘璈乃废其例,以司库平余及盐课余款千余圆拨为经费。
台湾恤嫠局在县治,同治十三年,钦差大臣沈葆桢倡设,自捐千圆,命巡道夏献纶提拨公款,并劝绅富捐款九千圆,购置田园,生息以恤嫠妇。凡年三十以内,家贫守节者,邻右保结,每名月给二圆。
嘉义养济堂在县辖善化里东堡,康熙二十三年,诸罗知县季麒光建。
嘉义育婴堂在县治城隍庙内,同治七年,绅商捐设,额收二十名。
凤山养济院在县辖土凤埕,康熙二十三年,知县杨芳远建。
彰化养济院在县治八卦山下,乾隆元年,知县秦士望建,以收养麻疯残疾之人约四十名。
彰化留养局在养济院之左,乾隆二十九年,知县胡邦翰建,以收养穷民一百名,捐置田园,岁收租银一千二百八十四圆以为经费。
彰化育婴堂在县治,道光年间官绅合建,久而荒废。光绪七年,知县朱干隆乃劝绅富重设,以抄封家屋充用。
淡水留养局原在竹堑城内,乾隆二十九年设,以收养穷民。及同治元年之乱,佃册纷失,收租渐减,仅养七十名。光绪十五年分治之际,重设此局,以旧时局产拨充,并捐经费,额收四十名。
淡水育婴堂在县治艋舺学海书院后,同治九年官绅合建,详拨三郊洋药抽娟每箱四圆之半,以充经费。
淡水保婴局在县辖摆接堡枋桥庄,富绅林维源倡设,自捐五千元,并劝富户集款二千圆,置田生息,以充经费。
新竹栖流所在县辖树林庄,以收孤老穷民百余名,同治三年毁,嗣筑。
新竹育婴堂在县治龙王庙之右。
澎湖普济堂道光六年,通判蒋镛筹建,捐款四百圆交妈祖宫董事生息,嗣以贫民尚可栖身,无庸建屋。九年,澎湖绅商合捐二百十圆交盐课馆生息,续捐制钱四万七千五百文生息,又详准征收小船之费,岁入一万九千八百文,以充口粮,额定三十名,月给三百文。
澎湖栖流所在妈宫,嘉庆二十四年,郊户德茂号等捐款置屋,以为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