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选择
chap_r(); 在千华进入阵法中两个时辰后,轮回之地突然刮起了狂风,漫天飞沙走石,天空中本就没有散去的乌云又开始落起雨来。 这次不是绵绵细雨,而是落在地上能将土砸出个坑来的雨滴,伴随着被风刮起的沙石,很快就将地上躺着的几个人淋成了落汤鸡,还是脏的让人碰都不想碰一下的土鸡。 云依靠坐在阵法外,听着噼里啪啦的雨声,看着暴涨的冥河,她身上滴雨未沾,干干净净的,一点不像待在暴雨中的人。 “呦,这时候竟然能想起我来。”云佚斜睨了身边的山海经一眼,拈着自己的散落在胸前的头发:“还算没有完全将我抛诸脑后。” 封皮散发着金光的山海经抖了抖书页,乖巧的保持不动,继续为云佚遮风挡雨。 雨依旧在下,很快河水就要漫过河岸,云佚正要起身查看,却只见原本不过人高的河岸猛地往上拔高了一丈,一下子就重新将要溢出的冥河水收拢了回去。 这倒是方便,云佚动了动身子,饶有兴趣的看着冥河中的水在混合了天空中的雨水之后逐渐变得浑浊,暗沉,最后深不见底,好似一只择人而噬的凶兽。 再之后,天光放晴,昏暗的轮回之地虽然没有阳光,却难得挂上了一层淡淡的清冷如月光的光芒。 在这光芒的照耀下,原本寸草不生,怪石嶙峋的土地上突然长出了满地的小草,这些叶片细长的小草呈血红『色』,倒是十分符合这片只有死人才能到达的地界。 就连昏倒那几人的身子下面也不例外,这顽强坚韧的小草直接将他们几人顶的翻了个个,变成了面朝地趴着。 云佚不用灵识探查,就知道村子里的房子肯定也留不住了,定然是被这些无处不在的小草给翻了个底朝天。 却唯独云佚和千华所处的这片地方及古钟所在之处没有任何动静。 在这所有的变化告一段落之后,云佚耳朵微动,敏锐的听到了阵法中千华的叹气声。 “你恢复了?”云佚扭头问道,随即便撤掉了阵法。 千华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看着满地的血红小草:“不错,看起来比之前好看多了。” 云佚也赞同道:“之前确实有些荒凉了。” 千华环顾四周,总觉得少了些什么,最后恍然大悟的一击掌,手一挥,瞬间河岸不远处便拔地而起了一座规模宏大的宫殿,上书“轮回之所”几个字。 “这便成了?”云佚挑眉道。 “这只不过是让这里变得好看些罢了。”千华摇了摇头:“最重要的还是送人去轮回。” 云佚便转头去看那口古钟:“这么多,只凭你一个人,得到什么时候才能送完。” “所以得找个人来帮我啊!”千华笑道:“毕竟我还要送你出去呢。” 他带着云佚走到古钟旁,伸手在上面敲了几敲,嘴里喃喃自语道:“这个不错,这个也还可以。” 最后,他手里托着两个光球朝云佚问道:“你说这两个哪个好?”
<script>show(pc_middle);</script><strong>auzw.com</strong> 颇有些无奈的云佚答道:“我又不认识他们,怎么知道谁更好。” “不,这其中有一个是阿佚你认识的呢。”千华笑道:“就是那个小情人被你带走的那个名叫司晨的狼族小子。” 云佚一怔,回想了片刻,才记起了那个当时在妖王殿上吐血晕倒的男子:“他……什么时候死的?” “谁知道呢?”千华抛了抛左手的光球:“但应该不是死在鬼哭下的,不然也进不了轮回之地。” 云佚抿了抿双唇:“那就,选他吧。”语气中带着些迟疑,她不想千华是因为自己的一句话才选了他,但是若要她在这两个魂魄中选,她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