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我了个去,天了个噜
,天了个噜,这是飞哥写的小说。《诛仙》,尼玛竟然都出版了。”这一嗓门嗷的,把全班的目光都吸引过来。底下议论纷纷,真的假的,就胡一飞还出版小说。看着龙舞蛮荒的精美封面,那铁骨铮铮笔墨书写“诛仙”,大大两个字。下面还有一排竖起的小子,“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却是用繁体字写的。一个个都有种不真实感。“我想起来了,《诛仙》是网上很火的一本小说。不,时下最火的网络小说也不为过。”喜欢在网上看书的庞仁也惊奇喊道。“瞧封面里面,真是胡一飞写的。还有他的照片。”“真是胡一飞,照片好帅呀。”却是林玲挤进来,抢了一本书。封面背面有一段关于这本书作者的简介,当初胡一飞特地挑选的几张照片,也择选了其中一张印在上面。“作者简介:胡一飞,真名胡一飞,84年3月生,中国大陆北湖感孝人,就读于悟县一中。喜欢小说、音乐、电影,喜欢创作各种新奇有趣的故事。年仅十八的他,自认在玩网络游戏的同时,无意中闯进玄幻武侠小说的网站,于是开始写作,本书为其处#女作!”“咦,这还有一篇他们主编写的书序呢。”是禾马主编白秋蝉写的一篇序,讲述了接触《诛仙》的投稿,深感相逢恨晚,以及与作者交流的一些内幕。繁体书写,读起来很吃力,好在林玲的文言文功底不弱,一字一顿的读了出来:初读《诛仙》,以为是一部反传统文题的小说,作者有发出“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天道不在天在我”的逆天诉诸,然细细品来,通过主角张小凡的种种经历,却发现似乎处处都在为所谓“正道”划着一个个的问号,提出一个个的质询。相信很多读者与我一样,在一开始是为这种“反传统”精神所震撼的,以为,作者志在“推翻”。然而合卷冥思,并非如此,许多关键的环节足以证明,这是一部“反传统”外壳下的传统小说。起初与作者胡一飞接洽,完全没想到他竟是一个十八岁大男孩。年龄太小,也曾让我生出不信任感,然而接下来的深入交流,才让我幡然醒悟,这世上真的有那么一些人,不能以年龄论之。之后与他交流小说,我习惯性以固有经验加以指导,才发现自己又错了。胡一飞先生的思想很成熟,有许多方面自己独到的见解。他清楚自己所写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也清楚自己要表达什么样的思想诉求。也许每个人的起初,都是固执笃定的,岁月溅逝,淋湿谁的坚持。如同本书主角张小凡的命运,多歧路,归途何在?喜欢书中的幻觉,古迹。不管是如同仙境般的青云,还是深不见底的死灵渊,从无尽的蛮荒到十万大山,再到后面出现的神兽:黑水玄蛇,黄鸟,饕餮之类比比皆是。太多了,原谅我无法一一描述,而这些的出处都是中国古典文集,《山海经》《搜神记》等便能找出。喜欢书中的字眼,一个个细腻温婉的铅字,组成幽魅的词语。岁月抹去的还珠楼主,经典的金庸,古龙,到如今各种泛滥的西方奇幻小说,少了东方的深厚文化情感。而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我们的主人公,也如所有这般故事的一样,感情格外的多,只是过程太过坎坷,读之不忍。也许美女多,但到底谁又能属于他呢。情路坎坷,爱与被爱,又能说被伤害了,或许只有情才是诛仙的线索。大体上也就三个女子。“自春来、惨绿愁红,芳心是事可可。”如今想来,如果当初本书中多了我的固执己见,那还能叫《诛仙》吗?这注定是胡一飞的《诛仙》。一部大气磅礴,堪称奇幻小说开山巨作,后金庸时代的武侠圣经。……林玲一字一顿的读着繁体的书序,众人不知道白秋蝉何许人也,但字里行间对本书的推崇,连傻子都能听出来。真是太多惊讶。然后瞬间,二十本书,全被一抢而空。“给我看看”,“我这是第二集,谁拿了第一集。”杜子康急的大吼,“卧槽,你们不要弄坏了,赔得起吗你们这群土匪。”<script>app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