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告别帝制五千年
就更不足论矣。去年秋《纽约时报》对此一学术革命,曾有颇为详尽之报导。(见illiam ;Footnotes Offering Feradition in a Searc; times. EDUCAtION. August 14, 1996. p.B9.)
有感若此,以故笔者试撰此篇时,既为顾虑一般读者对章句之不耐;同时为试探电脑时代新史学应有之取向,乃不作教科书式之撰写。一般史实之早成定案者,都以我国傅统史学中之“纪事本末体”及“大事年日志”之方式于末卷中条列之。如此,则读者可一目了然.毋须作者啰嗦也。而史实中之可议、可惊、可叹之处则于正文中详叙之,并试行减少学报气味,庶几一般读者能读而终卷也。名家之见足傅千古者,则博揽而广收之;或有不足者,则以愚者之一得而填补之。虽仅一得之愚,亦聊备一家之言,以待知音者之更多补充与佐证。至于一般注脚,除具有关键性者注明之外,一索可得者则省却之。盖专家检索,初非难事,遣兴读者亦知作者之不妄言也。聊以拙篇为新方向之实践,纵不能致,然心向往之。至恳读者随时匡正之也。
三大阶段,两次转型
抑有进者,笔者读史、教史、著史数十年,劳者自歌,亦每以千卢一得,自作主张,对四千年国史之诠释,一以贯之。斯即数十年来初未离口之拙论,所谓“三大阶段,舆两次转型”也。愚意自夏禹家天下以后有记录可征之国史,凡四千余年(公元前二二〇〇~公元二〇〇〇年)。四千年中,如按我民族所特有之社会型态发展之程序(typological approaco societal development)而分析之,则四千年来我民族之社会政治型态之发展.盖可综合之为三大阶段,亦即封建、帝制与民治是也。从封建转帝制,发生于商鞅与秦皇汉武之间,历时约三百年。从帝制转民冶则发生于鸦片战争之后,吾侪及身而见之中国近现代史之阶段也。笔者鄙见认为此一转型至少亦非二百年以上难见肤功也。换言之,我民族于近代中国所受之苦难,至少需至下一世纪之中期,方可略见松动。此不学所谓两大转型也。
今日尚主宰大陆史学界之马克思主义历史学派,根据马克思主义之教条,则分国史为五段,亦即原始公社、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包括所谓“最后阶段”之共产主义社会)是也。今因大陆上两制之推行及苏联之解体,社会主义已成过街老鼠,鲜有衷心信服者矣。然不疑之处原亦有其可疑余地也。纵观近百余年来之名家史学,马派之社会发展阶段论之科学性,原末可厚非也。只是日耳曼学人太武断,每好以偏概全;而我国五四以后之启蒙文人,崇洋过当,在学术转型期中食洋不化。致将错就错。盖人类社会之发展虽有其通性,然各大民族之社会发展亦各有其特性,二者交互影响乃形成各民族史之不同型态与不同阶段也。在欧亚大陆上,我华夏民族社会发展之经验足与白种民族[包括闪米特族(Semitic Peoples))相颉颃。马派史学所总结者,实为白种民族之现象,持之以解释我民族之发展,凿柄就大不相投矣。榫头卯眼大小不同而硬接之,就死人亿万了。思之可悲!
没奴隶社会也没资本主义
我国古代中有奴隶(slaves),而无奴隶制(slavery),笔者在不同的拙著内曾力证之,国际汉学界亦有公论。(见《新版大英百科全书》(tannica in 30 volumes)一九七七年版.第十六册.页八五八)既无奴隶社会阶段,则我国史上之封建制,实自原始公社(Primitive Commune)直接演变而来。其实马派史学所谓之原始公社者,即初民之部落生活(tribal life)也。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