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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二
地自济以西、禚媚杏以南书社五百。”《晏子》:“景公予鲁君地山阴数百社。”又曰:“景公禄晏予以平阴与槁邑反市者十一社。”又曰:“昔吾先君桓公,以书社五百封管仲,不辞而受。”《荀子》:“与之书社三百,而富人莫之敢拒,”《战国策》:“秦王使公子他谓赵王曰:‘大国不义,以告敝邑,而赐之二社之地。’”《商子》:“汤武之战,士卒坐陈者,里有书社,”《吕氏春秋》:“武王胜殷,诸大夫赏以书社。”又曰:“卫公子启方以书社四十下卫。” 又曰:“越王请以故吴之地,阴江之浦书社三百以封墨子。”今河南、太原、青州乡镇犹以社为称。古者春秋祭社,一乡之人无不会集,《三国志》注:“蒋济为太尉,尝与桓范会社下”是也。《汉书·五行志》“兖州刺史浩赏禁民私所自立社。”臣瓒曰:“旧制二十五家为一社,而民或十家、五家共为田社,是私社。”《隋书·礼仪志》“百姓二十五家为一社。其旧社及人稀者不限。”后人聚徒结会亦谓之社,万历末,士人相会课文,各立名号,亦曰某社某社。崇祯中,有陆文升奏讦张溥等复社一事,至奉旨察勘,在事之官多被降罚。《宋史·薛颜传》“耀州豪姓李甲,结客数十人,号没命社。”《曾巩传》“章丘民聚党村落间,号霸王社。” 《石公粥传》“扬州群不逞为侠于闾里,号亡命社。”而隋末谯郡城有黑社、白社之名。《元史·泰定帝纪》:“禁饥民结扁担社,伤人者杖一百。”不知今之士人何取而名此也。天启以后,士子书刺往来,社字犹以为泛,而曰盟,曰社盟,此《辽史》之所谓刺血友也。

    今日人情相与,惟年、社、乡、宗四者而已。除却四者,便然丧其天下焉。○历代帝王陵寝宋太祖干德四年十月癸亥,诏历代帝王陵寝,太昊以下十六帝,各给守陵五户,蠲其他役,长吏春秋奉祀;商中宗以下十帝,各给三户,岁一享;秦始皇以下十五帝,各给二户,三岁一祭;周桓王以下三十八帝,州县常禁樵采;仍诏吴越国王钱淑修奉禹墓。其时天下未一,而首发此诏,可谓盛德之事。惜当日儒臣考之不审,以致传讹后世,如云周文王、武王、成王、康王并葬京兆咸阳县者,按刘向曰:“文、武、周公葬于毕。”《皮记·周本纪》“太史公曰:毕在镐东南杜中。”《皇览》曰:“文王、武王、周公家皆在京兆长安镐聚东杜中。”郭璞注同。序:“周公亮,成王葬于毕。”传曰:“不敢臣周公,故使近文、武之墓。”正义曰:“按《帝王世纪》云:“文,武葬于毕,毕在杜南。” 《晋书·地道记》亦云:“毕在杜南,与毕陌别。”

    《史记·周本纪》正义引《括地志》曰:“文王、武王墓在雍州万年县西南二十八里毕原上。”此其在渭水之南杜县之中甚明。而今乃祭于渭北咸阳县之北十五里,盖据颜师古《刘向传》注:“毕陌在长安西北四十里”之误。按《史记·秦本纪》集解引《皇览》曰:“秦武王冢在扶风安陵县西北毕陌中大冢是也,人以为周文王冢,非也,周文王冢在杜中。”又《秦始皇本纪》未正义曰:“《括地志》云:秦惠文王陵在雍州咸阳县西北一十四里。”又云:“秦悼武王陵在雍州咸阳县西十里,俗名周武王陵,非也。”是昔人已辩之甚明。今祭周之文王、武王而于秦惠文王、悼武王之墓,不亦诬乎!至云后魏孝文帝氏陵在耀州富平县东南,尤谬。《魏书》言:帝孝于文明大后,乃于永固陵东北里馀营寿宫,遂有终焉之志。及迁洛阳,乃自表氵厘西,以为山陵之所,而方山虚宫,号曰万年堂云。其曰方山者,代都也。氵厘西者,洛阳也。孝文自代迁洛,安得葬富平哉。葬富平者,西魏之文帝,乃孝文之孙,名宝炬,以南阳王,为字文泰所立,在位十七年,葬永陵。《魏书》出于东朝,不载其事。而《北史》为立本纪,且曰:“尝登逍遥观,望嵯峨山,谓左右曰:‘望此令人有脱屣之意。’”然则今富平县东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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