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卷尾(中)
“7月19日,阴,狂风,暴雨,他来了。
虽然他的形象和我们想的一样,但还是有不少小伙伴被吓坏了,也包括我。
他穿着像是量身剪裁一样的西装,得体修身;头上的寸头、宽大的脸庞、手腕上的金表,让人一看就知道这是一个富商蓄贾。
还有他的眼神,像利剑一样锋利,仿佛能刺破人的内心,让人惊慌失措。
他比我们的想象还要恐怖,要不是小雨姐姐......
对,小雨姐姐,这本该是最美好的早晨,我们一起做懒龙,熬小米粥,切咸菜,然后享用最丰盛的早餐。
然后他来了,打断了这美好的一切,要不是小雨姐姐把‘它’赶到屋里去换衣服,有的小伙伴可能会哭出声来。
他是个‘大魔王’!
就算给我们安排了如梦如幻的夏令营之旅,也是个大魔王。”
这个早上,凤尾这位高智商的少女满怀恐惧、怨恨,她并不知道眼前的人会改变的她的一生,并且无论她同意与否都无力反抗,当然,也没人会在乎这个小女孩的感受,所有人都会觉得这将一个幸运的孩子,除了大帅帅。
因为大帅帅知道,在凤尾之前,有个同样智商的女孩被赵宋改变了人生,目前看来,结果并不太好。
那个女孩......
叫文静。
.............
美利坚,加利福尼亚州圣何塞市。
正是下班高峰期,某豪华办公室还是灯火通明。
窗外下着大雨,雾色朦胧。文静坐在办公室里,尽管已经完成了全天的工作,当时她依旧烦躁不安。
“爱丽丝。”
她按下了通话键,第三次向门外的秘书询问,“你肯定那个人回国了?”
“是的,文小姐。”
秘书的声音非常年轻迷人,很容易让人沉醉其中,“我在纽约时报的朋友在一个星期前,亲眼看到赵宋先生坐上了返回祖国的飞机。”
“很好。”
文静终于松了口气,“谢谢你,爱丽丝,你可以下班了,很抱歉让你晚下班。”
“这是我的荣幸,文小姐。”
文静挂掉电话,站起身,打开窗户,大雨带来的新鲜空气瞬间铺面而来,让她感到身上的血腥味消退了不少。
是的,血腥味,自从几个月前那个男人来到美利坚,她就感觉有股血腥味弥漫周围,每时每刻都在撕扯着内心。
美利坚最后一家一次性火机厂早已倒闭,那是李薇事业的一角;傻憨的白丽同样过的有滋有味;就连和他没有关系的郝莹,都变成国际巨星。
凭什么她不能有自己的事业?
文静知道,血腥味就是从自己身上发出来的。
几个月以来,那个男人和苹果、和几十家联盟打起了惊心动魄的专利大战,睥睨四方;还带领团队完成了ibm笔记本事业部的并购,举世瞩目。
她想去见他,她怕他来见她,几个月以来,这种矛盾情绪时刻在内心挣扎,她害怕,害怕那个人像在专利战中战胜厂商联盟,把她的事业斩碎的七零八落,就好像要劈开她身体一样,鲜血四溅。
如今,他走了,当她不存在一样走了。
雨滴洒落在脸上,让阴晴不定的文静更显阴沉。
抹下脸,文静转身,看向办公桌上大大的logo,在心里呐喊道:
“这是我的事业,谁也夺不走它!
赵宋,早晚有一天,我会让你......
刮目相看!”
办公桌上的标牌很吸晴,上面还有个一个手写的词汇,两个大大的汉字,是那么引人瞩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