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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评论之聊斋四题及其他第33节 我的白居易集
东坡步。东坡何所爱,爱此新成树。种植当岁初,滋荣及春暮。信意取次栽,无行亦无数。绿阴斜景转,芳气微风度。新叶鸟下来,萎花蝶飞去。闲携斑竹杖,徐曳黄麻屦。欲识往来频,青芜成白路。”(《步东坡》)

    不是心中已经到达真正平和的境界,是写不出这样的诗来的。

    白居易的闲适诗,在正统文学史中总要和《秦中吟》《新乐府》对立起来,说宣扬地主阶级情趣,表现出思想中消极落后一面云云。我得承认闲适诗的大部分成就不高,相似的题材被反复表达之后,带来只能是单调。我也总以为文人们过分热衷于渲染安贫乐道知足常乐,使之无可避免成为诗里庸俗的流行符号。但我还是每每被他笔下的“庸俗”生活所打动,换句话说,他的庸俗叫我十分愉快。

    《食笋》:

    此州乃竹乡,春笋满山谷。山夫折盈抱,抱来早市鬻。物以多为贱,双钱易一束。置之炊甑中,与饭同时熟。紫箨坼故锦,素肌擘新玉。每日遂加餐,经时不思肉。久为京洛客,此味常不足。且食勿踟蹰,南风吹作竹。

    我重视对一首诗的“阅读初体验”,那表示你在不经缜密思考前,一首诗最直截打动你的力量所在。“紫箨坼故锦,素肌擘新玉”是好却不出奇的比喻,读到此尚觉平平耳。最后一句却叫我忍不住笑了起来。

    于是想起李商隐的《初食笋呈座中》:“嫩箨香苞初出林,於陵论价重如金。皇都陆海应无数,忍剪凌云一寸心。”我爱李商隐一如爱一个不知世故屡屡受伤的孩子,比起白居易,他活得委实太痛苦。

    还有一次我忍不住笑出来,是看到文集中元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的《奏陈情状》,白居易自请调任京兆府判司,理由是“资序相类,俸禄稍多”,可以奉养母亲。此事新旧唐书本传中皆有记载,可能是要表彰孝道吧。其实在他自己,不过是在说老实话而已。后世人可能很难理解这一点。韩愈《教子诗》就遭到很多理学家怒斥,其实他也不过是在说老实话而已。

    洪迈《容斋随笔》记录了他读白集的一些零碎感受,其中就说到白诗喜纪年。白居易往往随手把自己年齿写入诗章,甚至不避琐屑。读他的诗,简直就能把他的年表勾勒清楚。他还把自己每任官职俸禄多少,也写进去。

    洪迈觉得有趣,但他没有说为什么觉得有趣。我想,对白居易来说,诗和日记差不多吧。他并不经常刻意写点什么流传后世,而是习惯性的用它来记录的生活。诗对他就是“日用不觉”的。这必然造成一部份诗作面目之平庸——见过篇篇精致的日记么?篇篇精致的日记,一定是用来发表的行货,而不是给自己看的东西了。诗的语言无疑需要锤炼,但是我以为“两句三年得,一吟泪双流”“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未免小家子气,且有远离诗作为“心声”的本质的危险。

    宋代以后,由于权威范本的确立,你可看到,诗论首先关注的是何种的风格门径,“气味直逼老杜”“似中唐”“有晚唐风韵”……每首诗就此被定格在一个框架内,挣脱不开。在古典时代彻底逝去之后,今天写旧体诗的人,更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回归那种纯朴的“诗生活”的境界。

    所以我以为“元轻白俗”之讥,对诗来说,轻足以为病,俗却不然。白居易之“俗”,使人亲切。只是白居易的七律,看了确实叫人打呵欠,乃是这种体裁自身森然面目使然——白居易把它们写得和顺口溜似的。

    历宦多年,白居易渐渐把生活分成两部分:朝廷的,自己的。他也把诗分得很清楚:给世间的,给自己的。他做自己本分的事,有遗爱于百姓,还总是惭愧自己素餐,“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类似的话在诗集里反复出现过,你没有证据怀疑他的真诚;他也不准备再扑上去作力挽狂澜状,武元衡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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