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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位的重负:国王与祭司的禁忌
光也不允许照射到他头上。他身上任何多余的东西也不许去掉:不剃须发,不剪指甲。凡是他吃的东西,都要盛在新的器皿里。

    在非洲西海岸处于发展低级阶段的野蛮民族中也发现有与此类似的祭司性的或神职的王。下几内亚帕德隆角附近沙克岬地方,有一位名叫库克禄的祭司之王孤独地住在树林之中。他不得碰一下妇女的身体,不得离开自己的住宅甚至坐椅。他必须坐在椅子上睡觉,如果躺下,就不会起风,航运就会停止。他管辖风暴、维持宁静的有利于人的气候。多哥的阿古山上住着一位神物或精灵,叫做巴格巴。他对于周围整个地区具有极大的重要性。人们说他能司雨,又是风师,主管从内地吹来的尘砂和干燥热风。他的祭司住在山的最高峰上一所屋子里,用一只大坛子把风装在里面。人们向他求雨,并乞求护身符(笔下改为录)(用斑豹的爪牙做成的)。虽然他的权力很大,是这块土地上的真正首领,但是,偶像的戒律却禁止他离开那座大山,他的一生必须全在山峰上度过。他只能一年一次下山到市场上购买生活用品。即使这时他也不能进入任何凡人的家门,而必须当天返回自己的住处。各村庄的行政事务都由他指派的下级首领处理。

    西非刚果王国有一位大祭司名叫契托米或契托姆,黑人把他当作地上的神,天上的最高权力者。每年新谷登场,首先要向他奉献,然后才敢食用,否则就是违反规律,就有灾难降身。在他离开住处出外巡视期间,全体已婚男女必须严格节欲,如有任何不洁,便将给他招来不幸。如果他因年老或疾病而死,人们就以为世界将要毁灭,凭他的权能与才智独力支持的大地必将被摧毁。在新大陆半野蛮民族中,我们发现西班牙征服者统治时期就有像日本那样的教会组织或神权政治的国家,尤其扎波特克族[美洲印第安人的一大部落,聚居在墨西哥的瓦哈卡州。]的教主很近似日本的天皇。作为国王的强有力的对手,这位宗教的君主绝对地统治着这个王国的主要城市之一的姚帕。据说他所受到的尊崇无论怎样估价也不会过高。他被人们看作大地不配负荷,太阳不配照耀的神人。甚至他的脚踏到地上也会玷污了他的神圣。替他抬轿的官员都是门第最高的子弟。他对周围任何事物从来不屑一顾,凡遇见他的人都匍匐在地,不敢仰视,甚至如见到他的身影,也怕会被死亡夺去生命。扎波特克的祭司,特别是教主必须严守戒律,切忌淫欲。但一年之中,有那么几天,斋戒舞蹈祭神,按照惯例教主可以尽醉方休,这时他属于天人之间,人们在奉献为神服役的妙龄少女中挑选最艳丽的一位送去给他御用。如果生育了男孩,便被作为王子抚养长大,最长的儿子继承他父亲的教主之位。这位教主的超自然法力并无特殊记载,大概类似日本天皇和奇托姆那样。

    埃及的国王被作为神一样崇拜,他们日常生活的每一细节都有精确不变的规定。狄奥多拉斯说:“埃及国王的生活跟那些不负责任为所欲为的君主不同,他们的每一言行都有法律规定,不仅有关国王的职务,甚至连国王日常生活的细节都有规定。无论白昼黑夜,凡国王应做的事情都有安排,不是他乐意要做的事,而是规定他应做的事情……不仅在指定时间内他应该履行他的公务或判处案件,而且他的走路、洗澡、同妻子睡觉等等,凡生活中的每一行动都有明确规定。惯例给他规定了简单的食谱,他可以食用的唯一肉类就是小牛犊肉和鹅肉,只能喝一种特制的酒。”我们有理由认为古代法老们并不遵守这些规矩,而是第二十王朝末期统治第庇斯和埃塞俄比亚的掌祭司职务的国王们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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