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恶人治村——3 悲剧还在延伸
桂玉死得不明不白,有冤无处申;她哭自己长着眼睛长着嘴巴,看到的那触目惊心的一幕却不能再说;她哭这世道太黑暗,不定啥时就会给憋疯了。
接下去,五月七日,安徽一家省报就在二版的位置发表了一篇题为《村主任一怒,四村民遭戮》的报道。文章恰恰发在蚌埠检察机关正要将案子移送市法院提起公诉的关键时刻,试图抢占社会舆论“制高点”的目的就十分明显。
文章开宗明义,作了这样混淆是非的表述:“一名叫张桂全的村委会副主任因为对村民的激烈言辞极为恼火,便率领众儿子与村民相互殴打,致使四村民死亡。”
凡是具备阅读汉语言文字能力的人,从这样的表述中都会做出这样的结论:“村民的激烈言辞”在先,张桂全“极为恼火”在后,村民,包括被杀的村民,才是造成这次事端的主要原因。
不过细心的读者还是会注意到:既然是“相互殴打”,为什么死亡的尽是村民呢?这位“名叫张桂全的村委会副主任”,为什么对自己的村民这样歹毒,欲置死地而后快呢?村民“激烈言辞”又究竟是些什么内容呢?为什么这位村委会副主任会“极为恼火”,以致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大开杀戒?这些至关重要的内容,文章中统统没说。在这里,村民们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和村民们不堪重负的严酷事实,全被回避。回避就是有鬼。
于是,一场正义与邪恶、文明与残暴、进步与颠覆之间的不可调和的斗争,就这样被歪曲成了群氓之间的口舌之争,愚昧无知的一场“相互殴打”。“四村民死亡”,似乎就只能是咎由自取。
小张庄的村民再次被激怒了!
报社的编辑当然不可能对每天要编发的来稿都去现场调查核实,解释,他们采用这篇稿子的程序上并无过错,稿子上是盖有了检察机关公章的,因此他们就未做也无须再做什么核实便发表了。
眼前的形势明摆着:这事是发生在一九九八年的春天,已不是发生在利辛县纪王场乡路营村“丁作明事件”的一九九三年的春天了,中央早就三令五申不准再增加农民负担,而现在的问题是,小张庄的张桂全,非但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村委会副主任,此人竟是个刑期未满就当上村干部的罪犯,这事情已够复杂,他的问题又远不是仅对村民横征暴敛,居然杀了人!这方面中央早有明确规定,凡因农民负担问题导致一人死亡或六人以上集体上访的,都必须向中央报告,张桂全父子不是杀了一个人,而是造成四死一伤,严重得耸人听闻!无论是固镇县委书记、县长,还是蚌埠市委书记、市长,都很难接受这个事实,更不敢正视这个事实。也许他们并不缺少良知,也不缺少勇气,但是眼前这种近乎严酷的事实,对于他们不仅太突然,也显得太残忍,甚至没给他们留下更多的选择余地。“丁作明事件”震惊中央的故事,谁也不可能这么快地就把它淡忘,所以,谁都十分清楚承担这种责任的风险和代价。他们显然都是不愿承担这种风险和代价的人。
当然,最不能接受这个事实的,还是受害者家属。这天,被害者家属张亮、魏素荣几个人再次鼓起勇气找到县委,终于见到了县委书记,他们在年轻的书记面前长跪不起,哭述冤情,刚说到自己的亲人因为替村民们清账而惨遭杀害时,书记一下竟变得勃然大怒:“谁说是清账?那全县都在清账,怎么没杀别人单杀你呢?”
受害者家属惊得目瞪口呆。
按县委书记这个说法,如果哪家女孩子被刁徒强暴了,要喊冤,岂不是谁都可以对她厉声责问:世界上年轻漂亮的女人多着呢,怎么没强奸别人单就强奸你了呢?这还是人话吗?
清查账目的三位群众代表被杀,其余九位代表自然万分悲痛,但小张庄查账的工作并未停顿下来,而是查得决心更大,也更加认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