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渊明八
汲汲于富贵不好,勤劳致富却是好的。可是勤劳者往往难致富,起早贪黑的人,风雨赶路的人,烈日暴晒的人,加班加点的人,几人脱贫几人致富?
不说这些。
渊明在南村住了两三年,总的说来生活不错,诗中有贫穷,但心情是好的。素心人在一起,有酒斟酌之,登高赋新诗。艺术,自然,友情,均属于素心人,杂心人不配。渊明家有酿酒的传统,“漉我新熟酒,只鸡招近局。”近局:近邻。也有解释说,古人聚饮曰局。有时他用葛巾帽滤酒,将酒糟倒去,再把帽子戴上。他善于杀鸡,动作利落,翟氏在旁要闭眼的。东坡喜欢吃鸡,讲明是模仿他,“一日杀尽西村鸡。”——东坡为惠州人造桥,百姓杀鸡犒劳他。渊明居南村,教农家小孩识字,大都免费,偶尔收点东西,或去小孩家吃顿酒。村里起纠纷了,请陶彭泽去裁断。他穿短衣,打赤脚,判案头头是道。纠纷案了结,这家请那家邀的,省下去官府的诉讼费,拿来买酒喝……村里的聚会,通常有个由头,而邻里和睦,由头总是层出不穷。所谓素心人,不是一句空话。和谐社会能持久的,应该说,农耕时代的自然村落,和谐是最佳值,生活朝着这个方向,如同水往东流。凭它浔阳打得天翻地覆,南村却是一派祥和。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渊明却要破破这千年老例,“日入室中暗,荆薪代明烛。欢来苦夕短,已复至天旭。”渊明快五十的人了,举止如少年,欢饮达旦。这是诗人作派,更是酒仙姿态。后来李白过柴桑,拜谒渊明故里,据说三天酒不醒。可是酒在李白手中,多少有点像道具。诗仙酒仙的背后,其实有个隐匿的巨大身影。
渊明混迹于农民,却和农民有不同。他能写诗,有审美观照,这点很重要。他活在农事与文事之间。“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他的交游,还是读书人多。而这些读书人,由于仕途不得意,反而拥有纯正的艺术标准。达官贵人成堆的地方,渊明的田家语要被嗤之以鼻的。
魏晋文章,有过短暂的随意通脱,到头来还是接承汉赋,堆砌词藻崇尚华美。渊明写鸡写狗,写桑麻写炊烟,简直煞风景。官方的文学标准,长期排斥渊明。由此可见,渊明的真,也真在他的诗风,他的眼里完全没有官方标准,生活向他呈现什么,他就写什么。他始终与周遭的、切近的东西保持互动状态。切近可不是距离概念,海德格尔在现象学的意义上辨析“近”时说:“去其远而使之近。”由此可见,“近”是动态的东西,白云也近,千年也近……杰出的审美观照,平淡中见神奇。渊明只在不经意间,抵达了汉语诗歌的最高境界。不经意处,恰好显露大手笔。中国农村几千年,没有比这更好的写照了。李白显然写不过他,转而挥笔向名山大川。杜甫再一转,深入苦难的人间……说渊明开了田园诗的先河是不够的,后来一切大诗人,无不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受惠于他。
也许我们可以说:他俗得多么雅!
宋词兴起时,不也被称为俗气吗?瞧瞧那位奉旨填词的柳三变,浑身上下,全是市井气。
渊明写农村,柳永写市井,文气是贯通的。诗用俚语村语寻常语,渊明是无可争议的大宗师。当然他也有继承,比如《诗经.国风》及两汉乐府民歌。
我们来看他的另一名篇,《咏山海经十三首》之第一首,写于四十四岁,孟夏的园田居。仲夏,园田居就烧了。
孟夏草木长,绕屋绿扶疏。众乌欣有托,吾亦爱吾庐。
既耕且已种,时还读我书。…欢然酌春酒,摘我园中蔬。
微雨从东来,好风与之俱…
诗中有昂扬之态。和素心人相处,他因畅快而摩登;与自然神交,有情兼有力,与生俱来的昂扬呼之欲出了。他吟诗,想必有手势的:微雨从东来,好风与之俱!南宋大儒朱熹格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