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一
至转而说到社会,以社会决定论锁定杜甫。这个关键处,冯至先生的结论显然欠思考,抹掉了杜甫之为杜甫的个体特征,让我们只见林子不见树。
这类常见的、针对历史人物的宏大叙事,遮蔽了若干年。
我倒是觉得,家族的背景,对杜甫的成长举足轻重。
杜甫年幼多病,母亲去世了,父亲忙着做官,他寄居洛阳的姑母家。病弱的孩子看世界,和健康小孩儿不一样的。洛阳,武则天执政时改称周都,经营它二十余年,繁华仅次于长安,胡人、外国人随处可见。胡人在街头活蹦乱跳,寒冬互相泼冷水,欢度他们的泼寒节;跳得忘形时,裸体狂叫,汉人为之侧目,政府出面干预。
杜甫大约五六岁,牵着姑母的手上街,东张西望,一惊一咋。他是容易受惊的男孩儿,到郾城看了一回公孙大娘的“剑器浑脱舞”,终身不忘。年轻漂亮而又健壮、又充满野性的公孙大娘,是享有盛名的宫廷舞蹈家,她持双剑,着戎装,巡回各地表演,在中原刮起了大漠雄风。她本人,是有鲜卑血统的。汉人看胡人跳舞,犹如欧美白人看黑人狂欢。
有“草圣”之称的张旭,看公孙大娘跳剑器浑脱舞,悟出神韵,草书才大为长进。
杜甫看见了什么呢?
过了五十年,他写诗回忆说:“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可能是因为公孙大娘节奏太快,动作太野,杜甫受了惊吓,小脸蛋失色,以己度人,觉得围观者个个沮丧,天地也为之久久低昂。
这首着名诗篇,带出了杜甫的身心特征。学者们大都一掠而过,不予深究。
杜甫生活在姑母的温情中。可能在三岁时,他和姑母的儿子同时染上疫病,姑母尽量多的照顾他,儿子却丢了性命。杜甫隐约有点记忆,长大后别人提起,讲述细节,他泪流满面,刻骨铭心。姑母去世,杜甫为她守制居丧,视同亲生母亲。他看待世界的温和的目光,和早年的这些记忆是分不开的。我们在今天,既要看到社会,更要看见人性。
杜甫七岁写诗,九岁练大字,废掉纸笔无数。他具有乖孩子的那种勤奋,和李白神童般的勤奋有区别。明朝人胡俨,在内阁见过杜甫的书法,形容为“字甚怪伟”。而杜甫在诗中议论书法:“书到硬瘦始通神。”
硬瘦二字,倒像杜甫自己的风格。人们形容杜诗,通常说:沉郁顿挫。不硬不瘦,何来顿挫?
赖有姑母的悉心照料,杜甫的身体一年年好起来,性格也随之开朗。他晚年追忆说:
忆昔十五心尚孩,健如黄犊走复来。
庭前八月梨枣熟,一日上树能千回。
杜甫对记忆有高超的复制能力,这不是谁都能做到的:时间长了,许多人的记忆会走样,感觉会变形。杜甫自幼多病,才有对健康的特殊敏感:健如黄犊走复来。这首诗,写的是从病弱的童年向健康的少年过渡的那种欢欣。
一日上树能千回!我们这代人小时候也这样的,可惜现在……中学生小学生,一日上网能千回。
冯至阐释这首《百忧集行》说:“他的精神和他的身体随着他处的时代健康起来了。”这话令人费解。时代挤走了杜甫姑母的身影,而我们已经知道,这位姑母如果稍稍偏点心,杜甫命都不在了,哪里还谈得上健康?至于所谓健康时代,我们到后面不妨睁大眼睛细看,它究竟是怎么个健康法。
杜甫从小衣食无忧。他的家庭,虽然父辈不如祖辈,但在社会上还拥有特权,享有尊严。比如免赋税、免兵役,逢节日遇大事,亲友纷纷上门。家庭朝着破落的方向,却是慢慢显形的,杜甫没啥感觉。父亲去世前,一切都不错。他不是一个破落户子弟,心里没有这种阴影。鲁迅小时候为父亲的病跑当铺,感受到莫大的羞辱,家道中落,从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