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山穷水尽疑无路」-“维新之同志”
諠追述:“合肥在都,逢人辄语云:‘康有为吾不如也,废制义事,吾欲为数十年而不能,彼竟能之,吾深深愧焉。’故都人多目为康党。”
③在废除八股的同时,光绪又饬京师和各省一律举办学堂。深知“善教发为善政”的李鸿章支持各省举办学堂,尤其重视京师大学堂,曾劝孙家鼐请康有为出任总教习④,并推荐丁韪良充西学总教习。丁氏后来对人讲,“戊戌举办各种新政,惟设立大学堂一事,李鸿章认为最关重要,赞助甚力。”
李鸿章对于裁并官职和添设制度局的态度,则多少反映了他对改革政治体制的看法。因为裁并官职和添设制度局虽然并未触动君主专制政体,但却是变君主专制为君主立宪政体奠基铺路之举。
百日维新期间,光绪下令裁撤詹事府、通政司、光禄寺等闲散衙门,而“所有各衙门一切事宜,当并归内阁六部分办,着大学士、六部尚书侍郎即行分别妥速筹议”具奏。诏书既下,礼兵刑工各部观望吏户二部,而管理吏部大臣徐桐、户部尚书敬信却持反对态度。李鸿章则遵旨会同其他内阁大学土上了一折一片。他们既承议“裁并官职,诚为今日当务之急”;又以防止“冒昧从事,致滋贻误”为由,力主采取“庶名虽改而实犹存”的方针。他们根据典要,以詹事府并入翰林院,通政司并入内阁,太仆并兵部,大理并刑部,光禄、鸿胪并礼部;并建议将“所有裁汰之应升应转各员,应由吏部查明,照例题奏,听候录用。其各项属员,亦由吏部酌量分别补用,以免向隅。”
①光绪从之,下诏准行。这类改革尽管如此温和,但是仍然遭到守旧派的坚决抵制。陈夔龙说:“戊戌政变,首在裁官,京师闲散衙门被裁者,不下十余处,连带关系因之失业者将及万人,朝野震骇,颇有民不聊生之戚。”
②“开制度局而变法律”
③,是康有为变法的政治纲领。康有为认为要变法就必须于宫中开制度局总其纲,下设十二局分其事,各省分道设民政局,妙选通才督办。他企图通过添设制度局和民政局,使维新派及其盟友参加中央和地方政权。守旧派也十分敏感,认为“如是则天子孤立于上,内外盘踞,皆康党私人,祸将不忍言矣。”
①因此,设立制度局问题一经提出,就引起“京朝震动,外省悚惊,谣谤不可听闻”。慈禧和光绪对此都十分重视,成为帝② 李鸿章:《复院幕陈雨樵》,《李文忠公尺牍》,第29册。
③ 孙宝諠,《日益斋日记》,《梁任公年谱长编》(台湾版),上册,第100—101页。
④ 《康南海自编年谱》,《戊戌变法》,第4册,第151页。
① 《大学士李鸿章等折》,《戊戌变法档案史料》,第175页。
② 陈夔龙:《梦蕉亭杂记》,《戊戌变法》,第1册,第485页。
③ 《杰士上书汇录》,卷1。
① 胡思敬:《戊戌履霜录》,《戊戌变法》,第1册,第385页。
后两党斗争的焦点。军机大臣和总署大臣在复奏中,用偷梁换柱的所谓“变通办法”,否定了设立制度局的主张。当时军机处领班大臣是礼亲王世铎,总理衙门总领大臣是庆亲王奕匡,总理衙门和军机处对于制度局问题的复奏,是由奕匡和世铎分别领衔的,主要反映了他们俩人及其后台慈禧的意图。
但是,他们的复奏是军机大臣和总理衙门大臣会议的结果,而李鸿章时为总理衙门大臣,理应参与讨论,目前尚未发现李鸿章缺席或同世铎、奕匡发生争执的记载。李鸿章在自己的奏疏里或与朋僚交谈和通信中,也均未涉及此事。这似乎表明李鸿章在设立制度局的问题上,由于深知事关帝后、新旧的权力再分配,尖锐复杂,动辄得咎,因而旁徨瞻顾,沉默不语。
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