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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秋风宝剑孤臣泪」-“结与国之欢心”
令自尽,载漪、载澜应定斩监候,董福祥先夺军权、日后严惩,其余列名诸人一概斩决:

    一面要求为”惨罹大辟”的徐用仪、许景澄、袁昶、联元、立山等5人“开复原宫,以示昭雪抵偿之意”。在列强的要挟下,清廷于2月13、14日连发上谕,宣布加重惩办“祸首”,照奕匡、李鸿章所请,载勋赐自尽,载漪、载澜新疆监禁,毓贤正法,董福祥革职缓办,惟英年、赵舒翘加恩定斩监候,启秀、徐承煜先革职查明实据再予重惩,并开复徐用仪等5人原宫;强调“固邦交。保疆土”,厚颜无耻地表示将“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充当帝国主义的奴才。但是,各国公使对于惩办“祸首”的“上谕”仍甚不满,瓦德西扬言将调兵出京攻击。这使李鸿章“陷于十分惊恐之状”。2月17日李鸿章、奕匡危词电奏,声称“姑息数人,坐令宗社危亡,殊为不值。”第二夭,清廷鉴于列强“要挟甚追”,不得不曲徇所请,电谕奕匡、李鸿章,表示“现存诸人,即照前次(各国)照会办理,实因宗社民生为重,当可止兵,不至再生枝节。”并定于21日降旨,24 日惩办。惟要求将启秀、徐承煜“索回自行正法”。“已死诸人不再追咎”。清廷此举,使各国公使“完全满意”。瓦德西供认:扬言调兵出京攻击的目的在于“压迫威吓”清廷,并为这次军事讹诈的成功而颇感欣慰。

    惩办“祸首”问题基本确定以后,赔款便成了中心议题。列强都想乘机榨取中国人民的脂膏,大发横财,其中以在华商业利益较少的俄、德、法为尤甚,而在华拥有较多经济利益的英、美、日则一面进行勒索,一面又主张将赔款保持在一定限度之内,以免过分削弱中国市场的购买力,损害自身在华的贸易和经济利益。

    它们基于各自利害的考虑,围绕赔款总额、赔偿办法、提高关税税率等问题,进行了勾心斗角的争斗。在此同时,清朝统治层中也发生了激烈争吵。

    4月19日法、德、英、日公使在德国使馆约见清方襄办和议的徐寿朋、那桐、周馥,讨论赔偿抵款,提出赔款总数为4亿5千万两,加利摊还,约岁偿3千万,30年还清,并询问盐课、常岁、漕折、土药和开办印花税、房捐等事。

    5月7日各国公使会议决定照会清政府,提出截至7月1日的赔款为4亿5千万两;如7月1日以后继续占领北京,必须另加军事费用。随后各国公使又相继议定:赔款以39年为期,年息4厘,以关税、盐厘、常关收入作抵。

    清朝统治层是在经过激烈争吵之后,被迫而逐步的接受这个方案的。清廷、奕匡和李鸿章、刘坤一和张之洞,无不主张“减少银数,宽展年限”,所不同的是,奕匡、李鸿章在与各国公使“竭力商改,均不肯允”的情况下,首先屈服。关、于“减息”之事,张之洞首倡“分年免利”,李鸿章认为这是迂腐之见。5月28日清廷妥协,电谕奕匡、李鸿章:“各国偿款四百五十兆,② 《英国蓝皮书有关义和团运动资料选译》,第425页。

    四厘息,应准照办。”

    ①赔款抵押问题,清廷主张将各海关半税一项作抵,不要牵涉钱潜、盐课、常税、厘金,“致侵我自有权利。”张之洞支持清廷意见,断言“若遽允以盐课盐厘漕折常税作抵”,势必造成“财用枯竭,兵譁盗起,中国将自乱矣”

    ②。奕匡、李鸿章认为海关洋税早已历经借抵各项外债无余,如果盐潜常税“一概不准牵涉,此外更无款可筹”。刘坤一赞成以海关药厘、漕折、漕项、常税作抵,但认为“盐课厘则断不可抵”。当时清朝统治层还提出了另筹新款的种种设想,清廷主张按时值核实镑价抽税,如此洋税收入当可加倍。奕匡、李鸿章要求“将洋商货税酌加三分之一”。·张之洞始则主张将关税、厘金、盐课三项,无论洋货土货,一律加倍征收;继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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