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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相比,并不能算得上什么。
四、
狗从前从没见过这个男人,在肮脏的巷子里,在臭熏熏无人打理的公共垃圾桶边上,来来往往的除了流浪狗,就是一些人类的小孩以及流浪汉,它与他们或是它们斗争撕咬,被伤的体无完肤,或接近死亡,只为了抢夺垃圾桶里不多的食物。
这样干净漂亮的男人怎么会去那种肮脏的地方呢?
但他就是来了,如神祗降临黑暗的人间一般,拯救了一条刚被爱好虐杀动物的人类用剪刀割了喉的狗,那虐杀狂很警惕,由于之前有过前科,被抓进去一段时间,于是这次满足了自己暴虐的欲望之后立刻就逃跑了。
也好在他是有些慌张的,下手并没多重,也没割对位置,让狗还苟延残喘了几时,等到了沉钰的到来。
“狗东西,脖子还疼吗?”
男人躺在沙发上摸了摸狗的脖子,狗下意识缩了缩,几秒后又自行将脖子献了上去,脑袋埋在沉钰手掌里。
它在沉钰家休养了一个多月了,男人对它很好,给它吃给它喝,会温柔地抱住它,会温柔地揪揪它的耳朵,会不轻不重地踩在它的身上。
沉钰爱干净,伤好之后沉钰会经常给它洗澡,沉钰爱和干净的自己亲近,意识到这点的狗狗变得很喜欢洗澡。
它喜欢沉钰给予它的一切,沉钰怕冷,尤其怕脚冷,在晚上看电视的时候会把脚踩在狗的身上,狗也甘之如饴,兴奋又人性化的把男人那一双脚搂在怀里,捂在肚皮上。
“变成条狗倒比是个人的时候听话。”
神奇的是,和男人相处久了,他逐渐能听得懂人类的语言,虽然目前只是部分,但这不妨碍狗理解沉钰的夸赞。
“汪汪!”
沉钰笑得眉眼弯弯,有几分揶揄。
“狗东西,再叫两声让我录个音,等你日后能想得起事情了我再放给你听。”
狗很听话,一连串吠了好几声,沉钰笑得打跌,脚在狗肚皮上一路晃下去,晃到了狗鸡巴上。
脚底异样的触感吓了沉钰一跳,他低头看了眼。
“哈,我以为什么东西。”
沉钰露出恶作剧一般的笑容,脚在那根猩红畸形的狗鸡巴上踩了踩。
“不过你也快到发情期了吧,这个世界的人类十分推崇给宠物绝育。”
狗听不懂绝育,却能感受得出踩在自己生殖器上那只脚不小的力气,也听得出来沉钰有些恶劣,有些精明的语气。
一股莫名的危险感萦绕在心头,狗迅速站了起来,低着身子夹紧了尾巴走到了墙角趴下,黑溜溜闪着亮光的眼睛仍然望着沉钰,喉间呜咽声断断续续,十分委屈。
五、
狗越来越能吃,也越长越大。
沉钰带回家时狗骨瘦如柴,又瘦又小的一只,不到三个月,已经长到有一个上小学三年级的小孩那么大,且皮毛油滑柔顺,每每沉钰出去遛狗,总有人跟沉钰讨教养狗秘诀。
虽然其中有三分之二的男女是被沉钰那张漂亮艳丽的脸蛋吸引,借着养狗故意搭讪的。 狗也变得聪明很多,意识到年轻的男男女女大多是图谋不轨,人们大多还没接近沉钰,就被他一阵狂吠吠跑了。
沉钰乐得清闲,只虚伪地朝那些人抱歉一笑,继续遛狗,对身后窃窃说他养的金毛犬太凶的话语充耳不闻。
凶吗?跟从前的大逆不道的恶徒相比,这只只能算得上是一条蠢狗,但沉钰挺满意这条蠢狗,听话又毛茸茸的,正好可以给他这具畏寒的身体取取暖,但也有不好的地方,这狗最近快到发情期,十分不安稳,爱黏在自己身边就算了,一人一狗缩在沙发上看电视时,狗总会伸长脖子,愈加频繁地用狗鼻子拱住沉钰使劲嗅,开始还只是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