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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沫看着在地上嚎叫的怪物,眼里闪出明显的厌恶,但语调是上扬的:“可以哦,不会有影响的。”
“那它就交给你了。”
凌沫笑意渐深,两边的酒窝都明显地露出来,黝黑的眸子仿若照不进光亮的深渊:“我会不负众望的。”
他怎么会放过险些毁灭自己爱情的怪物呢?
章节目录 113.第一百一十四章
随着能量的抽取, 怪物的挣扎幅度逐渐减弱,当它的最后一丝能量被抽走, 凌沫的异能提升到七级。
淮之恒手起刀落, 抽出空间内的精制钢刀割下怪物的头颅,在它的脑部一番搜索。
“没发现晶核。”淮之恒面色阴沉,虽说凌沫会将能量抽取,但就算是失去能量的透明晶核,也会在取出后过一分钟才化作齑粉。眼下这只怪物,却压根连晶核都没有。
或许它连变异生物都不是。
眼下的谜团太多, 淮之恒只好蹲下身子,对徐真杰温声道:“小杰,你可以将妈妈给的吊坠给大哥哥看看吗?”
“好, 给白哥哥你看。”
徐真杰将吊坠摘下来, 这个土鸡蛋大小的红宝石吊坠打开, 果然发现分了两层。
一层放置黄符, 还有一层放着一章缩印的纸,虽然写的密密麻麻, 但淮之恒能够看清。
给某个发现这道线索的人:
当看到这张纸时, 施飞凤已经死了, 在你们面前的不过是一只披着人皮的鬼而已。我曾经被选为落花洞女, 但我没意识到这是噩梦的开始,我的体内留下了鬼的种子。我因为嫁人, 虽未死去, 但却被诅咒了。
我嫁给了第一任丈夫, 他是个好男人,只是当我生下小杰后,他就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对我辱骂折磨,某一天当我实在忍受不住而睡去时,他不见了,我后来才知道他被吞噬了。
我变得越来越美丽,一年后找到了第二任丈夫,这是个空有皮相的草包,当我忍受不住时,他也不见了。
三年后我带着小杰找到了第三任丈夫,这是个外表憨厚的男人,我认为他会好好照顾小杰,因此我嫁给了他。只可惜这是个不折不扣的人渣,竟妄图对小杰下手,我因为过于愤怒,吃了他。
就这么过了几年,我才在末世前夕被逮捕,将小杰寄养在儿童福利院里。可笑的是,末世来临,我在转变为丧尸前,因为体内的鬼,保持住了人类的理性。
……它复苏的越来越快了,我醒着的时间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