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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一个信仰感情的人 迎得美人归
。徐志摩见婚事有望,高兴得想马上回到北京向陆小曼求婚,在2月21日给陆小曼的信中,他掩饰不住自己的喜悦:“眉,所以你我的好事,到今天才算磨出了头,我好不快活。今天与昨天心绪大大的不同了。我恨不得立刻回京向你求婚,你说多有趣。”“我急想回京,但爸还想留住我,你赶快叫适之来电要我赶他动身前去津见面,那爸许放我早走。”

    虽然徐申如不想让儿子早早回北京,但忍耐不住相思煎熬的徐志摩还是于1926年4月份抽空回了一趟北京,与陆小曼双双重游北海。

    但徐志摩不能在北京久留,因为张幼仪随时可能回到上海。终于,1926年的夏天,张幼仪抵达了上海。第二天,她就去拜望徐申如,并表明了自己的立场,她不反对徐志摩和陆小曼的婚事。

    过了第一关,徐申如还是不肯爽快的答应,7月9日,徐志摩在硖石的西山上与父亲做了一次恳切的交谈,但效果并不怎么理想。在给陆小曼的信中,他提及了自己的不愉快:“眉:我还只是满心的不愉快,身体也不好,没有胃口,人瘦的凶,很多人说不认识了,你说多怪。但这是暂时的,心定了就好,你不必替吾着急。今天说起回北京,我说二十,爸爸说不成,还得到庐山去哪!我真急,不明白他意思究竟是怎么样!”后来,经胡适、刘海粟等人的调解,徐申如最后勉强答应,但他也提出了三大条件:

    一,结婚费用自理,家庭概不负担;

    二,婚礼必须由胡适做介绍人,梁启超证婚,否则不予承认;

    三,结婚后必须南归,安分守已过日子;

    为了能与陆小曼结婚,徐志摩这三条都答应。

    既然父亲同意了他们的婚事,但又不放他早回北京,闲在硖石徐志摩马上就开始动手准备他的新房,并把新房取名为“眉轩”。

    在硖石呆了几周后,徐志摩终于回到了北京。1926年8月14日,徐志摩和陆小曼在北海公园举行订婚仪式。10月3日,徐志摩和陆小曼在北海公园举行婚礼。那一年,徐志摩31岁,陆小曼24岁,胡适是介绍人,梁启超证婚。

    徐申如并没有到场参加儿子的婚礼。证婚人梁启超对徐志摩和陆小曼的婚姻也是极度的不满。梁启超当着众人的面,给了他们一顿严厉的训斥:“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以致离婚再娶,以后务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让他们“勿再做过来人!”事后,梁启超写信与其女令娴,对于他心爱的门徒徐志摩尚系出于怜悯的善意,对于小曼则竟以“祸水”、“妖妇”看待。“我看他(指志摩)找得这样一个人做伴侣,怕他将来痛苦更无限,所以对于那个人(指小曼),当头给了一棒,免得将来把志摩弄死。”又说他爱志摩,怕他将遭灭顶之凶,要拉他一把。任公并说小曼离婚再嫁,为“不道德之极”。

    结婚第二天,徐志摩和陆小曼就到清华园梁启超的寓所申谢。1926年10月,徐志摩和陆小曼奉徐申如之命回到浙江硖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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