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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的羊肉串特别香,羊膻味也不重,你试试。”
苏慕斯又自己拿了一根,大快朵颐起来。抬眼,看到曲朝越拿着羊肉串,慢条斯理地咬了一口,动作优雅。
呃,忽然觉得自己有些粗鲁呢。
“嘻嘻,你吃这么慢,一会烤串都被我吃光了!”
白炽灯的光映在她眼里,瞳孔亮晶晶的。嘴唇沾了油光,显得更加粉嘟嘟,嘴角沾了芝麻粒,她没察觉。
鬼使神差地,曲朝越伸出手,揩去她嘴边的小芝麻。
这个动作一出,在座三人不约而同地怔住。
苏慕斯率先回过神来,只当是他爱干净,眼里揉不得沙子。之后她尽量斯文些,不再沾得满嘴都是。
一顿烧烤下来,基本都被苏慕斯吃了,曲朝越只意思意思吃了两串。
那时她才发觉,曲朝越是真的不习惯来这种地方。
那天晚上曲朝越没有久留,吃完那顿就送她回了学校,他还要赶回华盛顿,第二天早上还有会议要开。
那也是唯一一次在国外的碰面,后来苏慕斯再也没见到过他。
渐渐地,苏慕斯就把这次碰面淡忘了。但潜意识里会记得曲朝越爱干净,不习惯这种路边小摊的环境。
“那时候你很喜欢吃这些。”曲朝越的声音,把苏慕斯从回忆拉回现实。
苏慕斯笑了笑:“现在不吃了。”
曲朝越看她:“口味变了?”
她摇头,指了指嗓子:“当了歌手,忌吃辛辣。从此我和烧烤无缘了。”
“你呢,你怎么会想吃烧烤呢,我记得当时你很抗拒的。”
“看出来了?我以为我掩饰得很好。”
苏慕斯莞尔:“你才吃了两串耶,我没见过哪个男生胃口那么小的。唯一的解释就是你不习惯,不爱吃。怎么,你现在口味也变了?”
曲朝越没有正面回答她:“人总会变的。”
“你说得对。”苏慕斯目视远方,“时过境迁,就算是同样的人,和当时的心境也不同了。”
两年前还比较天真,心里还有只小鹿在乱撞。
如今小鹿老了,心如止水。
作者有话要说: 推荐一下基友的娱乐圈文:《全网都说我是渣女[娱乐圈]》,下面文案:
【文案一】
初识:鱼龙混杂的酒吧中,她慵懒的目色稍稍一眺,在茫茫人群中,锁定在一个人身上,指着那个方向,问身边的人,“你觉得那人怎么样?”
旁人:人中翘楚
她勾着唇角,“我想要他。”
后来:分手了,问她,“对你不挺好的?为啥分手?”
某渣女捏着眉心疲惫的回答:在一起两年了,早该腻了吧?
【文案二】
江沐黎事业正值上升期,老天给她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意外得了个小蝌蚪。
她狠心约了手术,霍焯流闻声赶来,两人被狗仔抓个正着。
当天微博热搜榜一:#江沐黎未婚先孕,渣男霍焯流始乱终弃#
被乱扣“渣”帽的霍焯流忍不了,声泪俱下发文控诉:江沐黎,你这个该死的女人,你敢伤害我崽崽试试!
第二天微博热搜榜一:#渣女江沐黎始乱终弃霍焯流#
☆、第 15 章
最终两人挑了一家有包间的茶餐厅解决了晚餐。
饭后,曲朝越送她回去,回的是苏慕斯的公寓金雅居。
金雅居是老式小区,周边是老街和学校,晚上有阿姨在路边跳广场舞,人声鼎沸。
小区外墙面经年累月地被晒,有些褪色。门口只有一个保安室,里面的保安在低头玩手机,有人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