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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还有什么“喜欢的人”,简直快把他呛出毛病。
实际上如果心理没贼,那就不会这么心虚,可惜他白天确实摸了自己。
李枳下午洗完澡,浑浑噩噩地套上了自己的那件黑色高领毛衣——没错,他也有一件,跟黄煜斐的类似。然后他魔怔了似的站在酒店镜前,缓慢地触摸身体,一寸一寸。他在回忆昨天被虚搂,被安抚,被拥抱的地方。
摸不到的部位,他就想象一只手的温度与重量。
虽然说起来很羞耻,可他当时确实在想黄煜斐,并且起了很大的反应,牛仔裤把他勒得挺难受。他也没想到自己会对那几次短暂触碰这么在意,于是站在镜前呆了很久,琢磨要不要把这件越看越色情的衣裳换下来。
后来被吃完午饭回来的宋千撞见,他倒觉得没什么,毕竟他表面上就是在照镜子,宋千不可能看出他脑子里的诡异想法。可是再后来,被黄煜斐不经意地问住,李枳却有种扒光衣服游街的感觉。
他想:难不成黄煜斐猜到我会做那种事,这是在套我话?那也太狡猾了吧。可知道这事儿的也没有别人,难道是宋千投敌卖友跟他说了?
这种事有什么好说的,没道理啊?
李枳很后悔白天做了那样的傻事,导致现如今做贼心虚。可只要再多看两眼黄煜斐,看他线条流畅的手臂、骨节分明的十指,以及真丝衬衫袖口的那枚玳瑁纽扣,李枳就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确实期待这个人的再次触碰,渴望那双手覆在脊背上带来的妥帖。
这是清醒的、与酒精无关的渴望。
他花了一天的时间来认识它,接受它。
可他不敢再想太多——那人过于轻松自如的态度让李枳心里的火苗忽明忽灭,就像蜡烛被洒上几滴热水,噼里啪啦地响,将熄却又不太甘心。什么叫“喜欢的人”,黄煜斐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大话吗?也许就是一时兴起罢了。如果真的喜欢,是不可能那么容易说出口的。
况且,自己身上又有什么值得“真心喜欢”的地方?关于这点李枳心里还是有点数的。
总而言之,李枳心里一团乱麻,明明出门前还想着一定可以得体自如地应对这顿晚餐,甚至好好地交个朋友,结果一看到黄煜斐,他果然就瞬间破功。
毕竟是你性幻想的对象嘛,才刚认识一天,你就惦记着被人脱光了像安慰猫狗一样地摸,李枳嘲讽自己,你真是够可以的,人家知道了指不定觉得你有多恶心呢。
这导致他后来在热火朝天的大排档枯坐,吃什么都觉得索然无味。周围喧哗非常,碰杯声混着厨房的沸腾叮咣声不绝于耳,李枳眼神空洞地剥着水汆基围虾,手一抖,虾壳在食指上戳了个血洞。
李枳下意识把手指含进嘴里,有些无措地抬头看向坐在对面的黄煜斐。
他想:妈的太丢人了,我要不直接跑吧?可是吉他还在他车里呢。
黄煜斐却放下手里夹着肠粉的筷子,伸手皱眉道:“给我看下。”
李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