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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4
    脚椅就坐了上去:“我在镇北的影视城拍戏啊,听说你在这儿度假,想一想我们也有七年没见了,就过来看看。”

    说罢当真左右打量起来,兴味盎然的样子。

    郑飞鸾不悦地压了压眉峰。

    听说?

    上哪儿去听说?

    他在落昙镇休假的事可不是公开新闻,十个人有九个知道。相反,就算在久盛内部,这也是秘而不宣的机要。

    谢砚拐弯抹角打听他的消息,不可能是单纯来叙旧的。

    “你们的饮料名字都好可爱啊,Logo和插画也好可爱,特别是那颗红草莓。”谢砚手掌托腮,像模像样地欣赏起了墙上的价目表,“飞鸾,你不请我喝一杯吗?”

    当然不。

    郑飞鸾低头扫了眼手表,然后抬起头,视线越过落地窗,看向了对岸的青果客栈——下午两点二十六分,铃兰应该已经睡醒了。他家小公主嘴巴娇惯,醒了就要吃奶糕,何岸随时有可能抱她过来。

    薛定谔的修罗场。

    命悬一线。

    谢砚见他一直不搭理自己,脸上无光,只好强作笑颜打圆场:“你看,我怎么忘了,我喜欢喝的这儿都没有……”

    “对,没有。”

    所以你怎么还不走?

    郑飞鸾态度冷淡,继续清理着他的磨豆机,显出了几分不耐烦。

    谢砚的表情僵了僵,笑容勉强挂在嘴角,却实在不如之前好看了:“飞鸾,你还记得吗,我以前喜欢喝白葡萄酒,你就经常送酒给我。你送我的第一瓶是勃艮第长相思,我一直都没忘。

    “那时候我还小,不懂得它有多好喝,这些年尝了许多别的,才发现,还是你送的最合口味。而且名字也好听,长相思,长相思,那不就是痴情未改、经久不衰的意思吗……”

    “抱歉,我完全不记得了。”

    郑飞鸾假装没听出他的言外之意,说:“我这个人向来薄情,也不念旧,七八年过去,口味早就换过好几轮了。”

    谢砚一下子噎住,脸颊乍红乍白,视线因为窘迫而不得不四处游弋着。

    许久,他才不确定地问:“飞鸾,你有新欢了?”

    郑飞鸾笑了笑:“你说呢?”

    他又不是贞洁烈妇,被一个Omega甩了,还得禁欲七八年去换块贞节牌坊。

    颇为可笑的是,从对方那震惊又失落的反应推断,谢砚恐怕还真是那么以为的——他这些年早已被粉丝哄飘了,不管走到哪儿,周围都是此起彼伏的吹捧和表白,随口说一句“我爱你们”,能收获成百上千倍浪潮般的尖叫。

    他几乎信以为真了,觉得自己的爱是万能的,像黄金,像钻石,像美玉,人人都抢着要。只要他拿出来,就没有人能无动于衷。

    这种虚幻的自信,他甚至同样套在了郑飞鸾身上。

    现在,谢砚终于清醒了少许,却仍然心怀不甘:“这样啊……那,那真是太好了。这么多年了,我一直怕你走不出来,如果你能遇到第二个真爱,他又值得你爱,我当然要恭喜你了。飞鸾,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份荣幸,能跟你的Omega认识一下?”

    他倒要看看,郑飞鸾的新宠是个怎样耀眼的美人。

    没想到郑飞鸾径直回绝了:“我觉得没必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不喜欢让前任去打扰现任。”

    打扰?

    谢砚听得心里一阵窝火。

    多少人守着机场四五个小时只为了亲眼看他十几秒,多少人千里迢迢飞来落昙镇探班,能拍到一张他的正脸照就心满意足,怎么到了郑飞鸾这里,跟他见一面都算“打扰”了?

    但表面上,谢砚仍然维持着落落大方的模样,很是善解人意地说:“飞鸾,我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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