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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对着我滚着萤幕,兀自喃喃自语着。我忍不住一掌拍在他肩上,发现他还在浏览那个部落格,不禁说:「你还在看那些日记啊?不是已经解完谜了吗?」
Q摇了摇头,他把部落格转到最新的一篇。我从他身后定睛看去,有一篇还闪着「New」的记事,竟然已经写到一百五十几天了。
失恋第一百五十六天,打翻了玉米汤,彷佛天地都失了颜色。
「天呀,他到底要写到什么时候啊?」
我开始同意Q的话了,倒不是觉得失恋难过这么久不正常,而是这个人未免也太有恒心了,恋爱的时候一头热,怀抱着激情把和Tony之间的闪光逐日纪录下来,这我可以理解。但失恋了还可以持之以恒这么久,果然不愧是考上国考的强者。
「你不觉得奇怪吗……?」
Q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女友在起居厅开了电视,自行看起她喜欢的韩剧来,看来我有时间暂时处理我的麻烦室友。
「哪里奇怪?」
「奇怪啊……很多东西都很奇怪。老实说那天解出他工作的邮局后我就这么觉得,有什么东西不对劲,和邪神包心菜一样,有个让人一看就浑身不对劲的东西存在于这篇恋爱日志里头……」
我听他这样说,也不由得在意起来。Q虽然有些地方吹毛求庛了点,但通常不会无的放矢,能让他操心这么久,那这些日志就肯定有什么古怪。
「到底是哪里不对劲?是最新的这篇吗?」
「不只是最新的这篇,是整个都不对劲……最新的这篇也是,你看,他说打翻了玉米浓汤,彷佛天地都失了颜色。
我不明所以。
「有哪里奇怪吗?这人的记事风格都是这个调调啊。」要说为赋新辞强说愁的话好像有点可怜,但有一种故作伤春悲秋的感觉倒是真的。
「你不觉得很不自然吗?全色盲的人怎么会写彷佛天地都失了颜色这种话?」
我怔了怔,随即张大了口:「啊,你是说色盲……」
「照理说颜色应该是他们最在意的一件事,就算这种描述方式再怎么通俗,他在写到这句话时,难道不会觉得很不自在吗?不,应该说以他的情况,压根不会在文章上选用这种等于在嘲讽自己的句子。」
「那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只是这一篇,我刚刚翻到前面还有一篇,就是这个:失恋第三天,对岸的号志灯,宛如流血的单眸。号志灯怎么会像流血的单眸?」
「因为是红灯不是吗?红灯有时会有种光渲染出去的感觉,远远看就很像是喷血的眼睛……啊!」
我忽然了解了。
「啊……啊啊,是这样吗?因为红灯对吗?因为他根本看不见红灯!」
「没错!这种即视后把意象随笔记下的文章,我说过往往是最诚实的,如果不是看见了红色,黑白的号志灯再怎么渲染,都不会让人联想到流血。也就是说,记述这个景象的人根本就不是全色盲。」
「等等,所以说小龚先生根本就不是色盲?」
我茫然地问,这种推理从一开始就错了的事情也常有。开头走错方向的话,后面的推论经常不可思议地也会往错误的结论靠拢,这就是武断的推理危险的地方。
「不,我不认为我们的推理有错,至少在色盲这件事上。」
Q冷静地说,他又滚动起滑鼠。「我本来也是像你想的一样,于是就回去重读了前面一千多篇记事,但同样的情形却完全没出现。」
这回我真的是毫无头绪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Q先生忽然不说话了,他在电脑桌前坐着,手肘支在桌上,就这样保持这个姿势很久,半晌才忽然开口。
「你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