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团已经作出了判决
是地区检察官。在意大利裔中,由于马切卡和另一名被告是富人,他们自己出钱,请了两名当时非常有名的律师。一个曾任路易斯安那州的前司法部长和南方邦联前参议员,另一个曾任新奥尔良市的前司法部长。他们一接手案子,就被宣扬是拿了“黑手党的钱”。
正式庭审之前选出陪审团的时候,城市的气氛已经明显可以感受到。辩方律师否定了几百个陪审员的候选人,因为他们公然宣称对意大利裔有偏见和仇视,并且不会相信任何意大利裔证人的证词。而检方则否决了所有的意大利裔的候选人。
最后审判举行了两个星期。检方总共传唤了六十七名证人,辩方传唤了八十四名证人。其中最重要的一名证人是一个黑人,说他看到四个人开火,而指认其中四个被告“看上去很像”他们。
这四个人中的一个是个鞋匠,只会说简单的英语单词。
他一开始被捕的原因,只是因为他租的简陋住处,恰好在案发现场旁边。在法庭上,他的邻居,一名叫艾玛的黑人妇女作证说,在开火后不久,她跑出来,看到鞋匠站在外面。他两手空空,只穿着内衣裤,惊慌地对她叫喊:“艾玛艾玛,警长,警长,妈妈的鞋子!”因为这已经是汉尼希警长家的附近,警长的母亲请他修过鞋子。艾玛说,她觉得鞋匠只是急着想告诉邻居,他给修过鞋子的“妈妈”家的警长,出事了。
作证说那名十四岁的被告涉案的是一个黑人少年。可是至少他的部分证词在法庭上被证明不是事实。而这名少年被告和他的父亲被捕的原因,仅仅因为他们是鞋匠的朋友,有时去他简陋的棚屋里看他。
有的证人在案发后指认被告,在法庭上却否认。也有人宣称他看到开枪者穿着雨衣,因此导致有雨衣的意
大利裔的被告被捕。可是在法庭上,拿出被告的雨衣,证人又说不是那件,颜色不对。还有一个目击证人说是他看到某个被告在现场,可是马上有一名记者作证,说他当时访问过该名目击者,他当时醉得一塌糊涂。还有四个并非意大利裔的市民作证说,他们在谋杀案发生的时间,看到其中一名被告正在他的水果摊上卖水果。而有大量的意大利裔或非意大利裔的市民们作证,另一名被告当时正在一个剧场里。
这个“集团案”的起诉,主要建立在动机的推测上。在新奥尔良市有两个大的意大利裔的帮派。在审理两个帮派火拼的案子中,据说汉尼希警长要提出以新的证据,对其中一个帮派首领重开审判。又判断意大利裔社区的领袖之一马切卡,是有些倾向于这个帮派的,所以按照“合理的怀疑”,推测这是他要谋害汉尼希的动机。至于“集团”中其余的被告只是马切卡的枪手和帮凶。可是一个和汉尼希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友在法庭上作证说,汉尼希告诉他,自己根本没有要再介入这个案子的意思。
审判是在1891年的3月12日结束的。在陪审团开始讨论之前,法官指示,必须对其中两名被告判定“罪名不成立”。
其原因是检方根本没有提出任何针对他们两人的证据。这在起诉和审判中是极为罕见的事情。可见当时新奥尔良的行政分支,已经自我膨胀和傲慢到了什么地步。
陪审团讨论了其余七人的案子。第二天下午,他们的结论交到了法官手中。打开之后,有那么几分钟,法官默默凝视着手中的结论,一声不出。然后,他大声地宣布:陪审团对九名被告中的其中三名,因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宣布对他们“审判无效”。其余六名被告“罪名不成立”。
整个法庭全部愣住了,几秒钟之后,掀起一片旋风般愤怒的叫喊声。
在整个案子中,司法程序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意大利裔的被告依法请到了最好的律师。在选择陪审员的过程中,双方律师都有一定的否定权。这使得最极端的、持有偏